嘉義地檢署為營造乾淨2020年總統、立委選舉,嚴查海峽兩岸貨幣往來;昨(19)日指揮臺南市調查處等單位查獲吳、陳夫妻檔從事人民幣兌換新臺幣、新臺幣兌換人民幣匯兌業務,現場扣得2億4千萬元現金,地下匯兌資金往來已達80餘億元的違反銀行法案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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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檢署表示,根據法務部調查局臺南市調查處提報吳姓被告等人,利用兩岸貨幣往來需求,未經核准,竟辦理兩岸匯兌業務。經檢察官陳靜慧指揮臺南市調查處、嘉義縣調查站、嘉義市調查站組成專案小組偵辦。
經專案小組長期蒐證及監控後,昨天上午,兵分多路,分別派員到台北市和平東路、嘉義市及嘉義縣等處所執行搜索,現場扣得現金新臺幣2億4千萬餘元。
地檢署指出,吳、陳夫妻自106年12月起,分別在台北市及嘉義市等地,以每兌換人民幣100萬元收取新臺幣2000元匯兌手續費代價,從事人民幣兌換新臺幣、新臺幣兌換人民幣之匯兌業務,並將營運所得藏放於嘉義縣某處,截至目前為止,共計收取、支付金額高達80餘億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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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陳夫妻檔涉嫌人經陳靜慧檢察官訊問後,認吳姓、陳姓被告涉犯銀行法,犯罪嫌疑重大,且有逃亡、勾串共犯或證人之虞,已向法院聲請羈押、禁見。
▲現場扣得新台幣2億4千萬現金。(圖/嘉義地檢署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