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安特勤人員趁總統專機出訪機會,大量購買 10,009 條香菸,財政部關務署今( 14 )日對華膳空廚開罰新台幣 15 萬元,造外界質疑是輕罰,關務署解釋,僅先就華膳空廚保稅倉庫管理不善部分開罰,待後續司法機關調查結果出爐後,再追究刑事責任,對此,華航也做出回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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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私菸案,關務署以「擅自移動貨物」處行政罰 15 萬元罰鍰,但對比一般旅客超量攜帶香菸入境,依據《菸酒管理法》沒入香菸,並處罰每條新台幣 500 元罰鍰;或依照《菸酒管理法》處罰 1,000 萬元以下罰金;或依照《海關緝私條例》 3 條及 36 條私運規定,沒入貨物並處以貨價 3 倍以下的罰鍰,外界質疑是此事「輕輕放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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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務署解釋,輕罰華航15萬元絕非事實,關務署僅先就華膳空廚保稅倉庫管理不善部分,按現行「海關緝私條例」與「保稅倉庫設立及管理辦法」規定的最高罰鍰,裁罰新台幣15萬元。
私菸案涉及刑責部分,正由檢調偵辦中,依據行政罰法「刑事優先」原則,等司法機關調查結果,若有涉其他行政裁罰的適用,再由相關主管機關續行辦理,據了解,以本案為例,最高可處新台幣 1,000 萬元罰金。對此,華航回應,尊重財政部關務署處分,並積極配合司法調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