國防部自 2018 年起,將不再徵集一年期義務役男,並規定 82 年次以前役男全部改服替代役。不過審計部兩份報告終顯示,目前 70 年次到 75 年次尚未服役者還有 1174 人,依照《兵役法》規定役男除役年齡為 36 歲,若這些役男年滿後等同「免役」,引發「公平性」的疑慮。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據《自由時報》報導,審計部曾抽查 67 年次至 69 年次一共有 282 名役齡前出境役男,其中 16 人一直待在國外直到 36 歲年滿或除役後,才立刻就從國外遷入設籍,有「規避」兵役義務之嫌疑。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新兵訓練是每個當過兵的男人共有的苦澀回憶。示意圖,圖中人物與本文無關。(圖/翻攝自爆廢公社)據役政署的資料顯示, 2017 年底時仍有 1174 名 70 年次到 75 年次的役齡男子,在達役齡前出境且沒有回國。據《兵役法》第 3 條規範,役男屆滿 36 歲後,於該年 12 月 31 日除役。若這批男子至今都未回台,已經有 502 人分別在前年及去年除役。
內政部役政署副署長沈哲芳表示, 82 年次以前尚未服役的役男,皆只需服替代役,雖 70 、 71 年次尚未服役的男子已逾除役年齡,即使從國外找回來,恐怕也已不適合當兵。但他也強調,若任何役齡男子有妨害兵役行為經調查屬實,會被以《妨害兵役治罪條例》送辦。(編輯:潘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