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海巡隊27日凌晨接獲民眾報案,有一艘快艇疑似於香爐嶼南0.7浬從事違規潛水打魚情事,該隊派遣PP-10066艇前往查察,隨後在嵵裡南方0.5浬處發現「桶盤***號」準備返港,經派員登檢發現船上有潛水裝備6套、氧氣瓶18支,同時查獲約80公斤高級魚類,經查魚身皆有穿刺孔的痕跡,違法事證相當明確,將依違反漁業法第6條將「桶」船移送縣府農漁局裁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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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派員登檢發現船上有潛水裝備6套、氧氣瓶18支,同時查獲約80公斤高級魚類,經查魚身皆有穿刺孔的痕跡。(圖/澎湖海巡隊提供,2019.07.27)漁業法第6條規定,「凡欲在公共水域及與公共水域相連之非公共水域經營漁業者,應經主管機關核准並取得漁業證照後,始得為之」;以魚槍(或魚叉)採捕之漁獲物,其數量、價值經認定達漁業規模,則有漁業法第6條之適用。另倘於各直轄市、縣(市)政府依漁業法公告之水產動植物繁殖保育區,或其他經直轄市、縣(市)政府公告之保育區或禁漁區採捕,即有漁業法之適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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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澎湖海巡隊為保護近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積極取締違規捕魚案件,澎湖周遭海域海洋保育已稍有成效。(圖/澎湖海巡隊提供,2019.07.27)澎湖海巡隊表示,為保護近海漁業資源永續發展,該隊持續積極取締違規捕魚案件,澎湖周遭海域海洋保育已稍有成效,請民眾共同維護海洋生態,也呼籲漁民若發現有違規捕魚情事,務請充分利用海巡「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漁業廣播電臺通報。