先說結論再論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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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制裁美國軍工企業可能為外交手段。
武器系統太過複雜,各國之間互相形成互賴的狀況。
三軍系統對中國威脅的差異性。
新聞
7月9日,美國國務院批准對台重要軍售案,包含108輛M1A2T戰車與252枚刺針飛彈與相關設備,總價值約22.23億美元。後續中國外交部發布消息,並做如下宣稱:「美國對台軍售,嚴重違反國際法、國際關係的基本準則,一個中國原則和中美三個聯合公報,侵犯了中國(大陸)的主權和國家安全。為此,我們將對參與向台灣出售武器的美國公司,實施貿易制裁。」
中國制裁美國軍工企業可能為外交手段。
這議題看似很複雜,但事實上這種制裁可能會面牽扯到很多因素。
首先是美國廠商買武器給台灣,中國想制裁美國廠商而不是美國政府,雖然中美經貿大戰前陣子略有轉機,但不要忘記先前美國政府制裁華為企業的案例,此時中國趁著美國對台軍售這個契機,順勢找相關企業制裁似乎也是剛好,這讓中美雙方都有一個下台階。
其次是一個國家要制裁他國企業的方式雖然有很多種,但作主要的方式就是不買或是不賣,若兩造(Party,可以是國家或是企業)一方關係依賴較深,通常在採取不買或是不賣時,另一方就會很吃虧。例如7月份的日韓貿易大戰,日本限制半導體出口南韓,南韓受傷較深。
以這種角度來看,中國對外武器採購時會依賴美國廠商較深還是俄羅斯與烏克蘭?顯而易見的是,若是今天中國對俄羅斯或是烏克蘭的某家軍火商,採用不買或是後兩國的軍火商對中國不賣某產品,我想傷害會比中國不買美國某產品來得嚴重。
這種關係不難理解,因為中國除自製武器外,外購武器多半來自烏克蘭與俄羅斯。
武器系統太過複雜,各國之間互相形成互賴的狀況。
第二種狀況是現在的武器系統太過複雜,即有可能制裁A廠商,結果B廠商受害,而B廠商的部份組件所製成的產品反而影響到制裁國,雖然很繞口但卻常常發生。
以目前新銳戰機來說,通常區分成導航、機體、電子、武器、發動機等次系統,每個次系統下又分成許多子系統,為求分工與降低成本,通常主承包商會將次組件發包給其他廠商承製,雖然軍規料件要求的精細度比較高,但利潤也相當豐厚,因此還是有不少小型廠商願意投入國防產業。於是A廠商的零組件在B國組裝廠出現,最後卻在C國組裝的例子相當常見。
軍售制裁的後續新聞以人民日報報載為代表,該報提到了漢尼威爾(Honeywell.N)與灣流航太(Gulfstream Aerospace)兩家企業,漢尼威爾是提供M1A2T戰車引擎、下屬通用動力集團的子公司,灣流航太主要製作中小型客機…。
行文至此,讀者不覺得那邊怪怪的嗎?
就算中國對漢尼威爾公司採取嚴重制裁,迫使中國與漢尼威爾公司貿易中斷的話,通用動力集團也會想辦法對其他國家銷售戰車,藉以彌補售中國制裁的損失吧;但是無論如何,中國恐怕無法藉由制裁美國廠商的方式壓迫美國不出售戰車給台灣。
▲M1A1戰車引擎為漢尼威爾承製,中國想制裁該公司的舉措,恐怕是外交手段的考量居多。(圖/美國國防部)三軍系統對中國威脅的差異性。
事實上每次美國對台軍售,都會引起中國方面的抗議,但是程度上有所區別,例如在銷售海空軍裝備時,抗議程度會比較大,這是因為海空軍裝備可以跨海打擊到中國沿岸,但是中國本次對美國銷售台灣戰車,就祭出制裁廠商的手段,那表示事態很嚴重。
不過就算如外界所言,M1A2為地表最強戰車好了,台灣有能力將M1A2戰車運輸到中國東南沿岸,搶灘登陸後去攻擊中國嗎?雖然有此可能但台灣方面卻很難將主戰車運送到對岸。其次,中國在推出98式與99式戰車後,對外也是宣稱性能極為優異,因此假使台灣M1A2戰車登陸與中國99式戰車對決,或是中國軍隊登陸台灣後與M1A2戰車對決,理論上中國都不用擔心M1A2戰車的引進才對-因為98與99式可以擊敗M1A1。
讀者只要仔細思索上文的論述就會理解這次軍售案中,地表最強戰車相關論述的真偽,雖然上段論述不太可能發生,但坊間卻一直有評論要將兩種戰車拿來PK對戰,這全然只以全軍事角度的論調來看實不足取。因此只好假設上述狀況來為文。
●作者:楊威利/資深軍事評論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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