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空服罷工落幕後,話題仍持續延燒,日前在網路上瘋傳一系列空服工會會員代表郭芷嫣在 LINE 群組中揚言要「電爆」中途復飛的空服員的對話截圖。對此,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律師吳俊達質疑,這些爆料截圖內容就是所謂的「資方間諜」、暗樁主動提供,若這種行為不透過法律制止,將會對工會產生嚴重危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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網路上瘋傳已久的工會 LINE 群截圖,內容為工會會員代表郭芷嫣在群組提到:「我一定電啊!我們在外面曬 17 天,爭取到的他們都有欸」、「不電落跑的電誰,沒交三寶的就算了,中途跳船的電爆」、「 80 列車已啟程」,疑想對中途復飛的組員「秋後算帳」。消息剛傳出時,工會曾澄清,郭的照片頭像被有心人士盜用,但本人則在昨( 9 )日凌晨,承認 LINE 對話確實是她傳過的對話,並表示這些「純屬玩笑話,導致社會誤解,深感抱歉」。
▲律師吳俊達指出,這起案件與過去曾發生的「遠航運務員解僱案」類似,當時運務員遭遠航解僱的證據,就是 LINE 群中的對話截圖,而這些截圖內容正是「資方間諜或暗樁」主動提供給公司的。(圖/翻攝律師吳俊達臉書)律師吳俊達指出,這起案件與過去曾發生的「遠航運務員解僱案」類似,當時運務員遭遠航解僱的證據,就是 LINE 群中的對話截圖,而這些截圖內容正是「資方間諜或暗樁」主動提供給公司的;並提到,這兩起案件共同突顯了一個重要的法律問題,就是「資方間諜」擁有強大殺傷力,必須思考:「法律上應該如何消除這樣打壓工會及勞權的行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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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俊達針對資方間諜的問題,提出 3 個「困難點」:第一、在哪些案件或程序上,必須嚴格排除這些由資方間諜提供證據的「證據能力」?;第二、在哪些例外情況下,法律則可以允許雇主採用秘密調查手段?;第三、用途是否僅限於生產營運改善,而不包括人事管理?
吳俊達補充,資方間諜的蒐證問題,不能單靠工會、勞工組織「事後」透過除名或其他紀律處分來「亡羊補牢」。法律與法界應在「事前」就對這樣「不正當手法」取得的證據,直接「封鎖效力」,禁止在法律上或企業內部懲處上作為證據使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