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政府依據行政院「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推出租金補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等優惠,將於本(7)月22日至8月30日受理申請。另,協助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預計9月份開放申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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為協助國民居住適居之住宅,政府推出「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補貼項目包括:無力購置住宅者,提供租金補貼;有購屋能力之無自有住宅者或2年內購置住宅並已辦理貸款者,提供購置住宅貸款補貼;擁有老舊住宅亟待修繕者,提供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
「整合住宅補貼資源實施方案」租金補貼部分,宜蘭縣計畫辦理1050戶,包括中央補助850戶;縣府配合款150戶,縣府增額50戶,補助金額每月最高3000元,最長補助12期。凡中華民國國民,年滿20歲或未滿20歲已結婚,有配偶者、與直系親屬設籍於同一戶者、單身年滿40歲者,只要符合其中一項,且家庭成員均無自用住宅,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1萬8582元、每人動產限額在11萬2500元以下,家庭不動產限額在525萬以下,都可申請。
至於自購住宅貸款利息補貼部分,優惠貸款額度最高210萬,最長20年,第一類優惠利率為郵儲利率減0.533%;第二類優惠利率為郵儲利率加0.042%。申請資格除了家庭年所得低於94萬;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3358元;家庭動產限額在278萬以下;家庭不動產限額在525萬以下外,其餘條件則與租金補貼一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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另外,修繕住宅貸款利息補貼,優惠貸款額度最高80萬,最長15年。申請資格為:僅有一戶住宅且其使用執照核發逾十年,該住宅為申請人所持有,其配有持有或申請人與配偶、同戶籍之直系親屬共同持有。且家庭年所得低於94萬;家庭成員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4萬3358元;每人動產限額在11萬2500以下;家庭不動產限額在525萬以下者。
而為協助單身青年並鼓勵生育,今年新推出「單身青年及鼓勵婚育租金補貼」,申請資格:單身青年部分為20歲至40歲,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即3萬970元),且無自有住宅之未婚、離婚或喪偶者。新婚育兒家庭則為: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且無自用住宅之2年內新婚或育有未成年子女之家庭。單身青年每戶每月最高補貼2600元,新婚育兒家庭每戶每月最高補貼3000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