名家論壇》洪孟楷/國安五法,不能無法無天

國安法三讀,未來退役軍官若洩漏情資給中國大陸,最高可罰一億元。 (圖/記者吳承翰攝)
文 / 洪孟楷-2019-07-08 10:03:21
自年初操作反中而讓民調上升的蔡政府,看來鐵了心要把中國妖魔化到無以復加的地步,在年底更有可能激化中台對立,不再是傳統的藍綠對決,這除了是為連任而把兩岸關係未來給陪葬之外,更有可能侵犯自由人權,蔡政府是拚國家安全?還是拚連任政權?民眾看在眼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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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口口聲聲的國家安全,到底能不能無限上綱到侵犯憲法所賦予保障的基本人權?包括每人都習以為常的言論、遷徙、秘密通信、集會結社等自由,誰想用一紙命令來更動妨礙,誰就是中華民國的罪人。

如果您都同意也認為,憲法保障自由是誰也不能侵犯的天條,那麼現在看來,民進黨團所提出「兩岸人民關係條例部分條文修正草案」,其增修內容,令人毛骨悚然,欲伸黑手以法令箝制人民自由,根本大開民主倒車。

其草案規定,「各該主管機關有事實合理懷疑台灣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前項代理人者,應通知其本人或其負責人、代理人、受僱人或其他職員到場詢問。」其中耐人尋味的「有事實合理懷疑」,試問,21世紀的台灣,法治觀念何時大倒退?需要各主關機關都化身成名偵探柯南來懷疑辦案?還是大演施公奇案,要主動偵查詢問?所謂真憑實據不見了,取而代之是「主管機關合理懷疑」,充滿想像跟自由心證空間,這不是濫權、什麼才是濫權。

將來,就將變成主管機關認定你有問題,你就大有問題;主管機關認定你沒事,你就什麼事都沒。這不就印證那句以往嘲諷別人「有關係就沒關係、沒關係就有關係」的順口遛嗎!台灣的法治,轉變成人治,誰該負責?

況且就目前我國法律明文規定,刑法也有所謂內亂外患罪,規範了任何人想以非法行為來顛覆國家、製造內憂外患,則檢調單位都能介入調查、起訴,是以何須再透過增修草案,來刻意加強兩岸仇視、對立,更扎起個假的稻草人叫「中共代理人」。蔡政府說假新聞應該關三天,那麼製造假敵人,是否應該也該比照辦理呢?

而筆者上週與民進黨籍立委同政論平台,討論此議題時,在廣告期間對方私下表示,會提該案是政治壓力使然,且僅是草案內容,將來勢必還會討論修正。姑且不論是上層交辦政治壓力?又或是大綠小綠爭奪話語權越走偏激?在可預期的將來都認為要討論修正,現在提出,不就擺明告訴社會大眾,這是打假球的修法,走走過場,圖的是政治紅利、而非修法本意。

回歸法治精神,一個條例的制定,絕對該邏輯一致,合情合理。國家安全能不能無限上綱逾越憲法?而更重要的是,能不能假借國家安全的名義,骨子裡卻是在大推恐中、仇中、反中、排中,這是要置兩百萬台商於不顧?還是要正式向對岸宣戰?無論何者,為了勝選也不能自打嘴巴毀民主。

過去三年多來,蔡政府所主導通過法令,包括黨產條例、促轉條例、鐵籠公投法等,全都讓人有磨刀霍霍劍指在野黨而來,還有主管機關甘願自成打手、東廠,也要無所不用其極對付政敵,如今再過半年就要2020總統立委大選。選在此時此刻大聲疾呼所謂國安五法,無限上綱實在可怕,權力使人腐化、絕對權力使人絕對腐化,無法無天的作為,就是與台灣人民為敵。

怎麼批評過去黨國時期的國民黨政府?怎麼對於所謂警總口誅筆伐?如今想讓每個部會都撿到槍而修法,只怕聰明反被聰明誤;無法無天的作為,就看是你的權力慾望大?還是人民手中的選票強,半年後就見分曉。

●作者:洪孟楷/國民黨文傳會副主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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