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輿論多認定是「勞、資、社會三輸」的聲浪中,長榮罷工落幕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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但一場驚動社會多日的罷工,對台灣沒有任何啟示?
「到底空姐們這次罷工爭取了多少錢?」這個許多民眾會問的問題,其實很經典。說明現狀中,很多人把「罷工」和「向公司要錢」畫上等號。也說明了台灣社會對於工會罷工與勞動三權的了解程度。
社會輿論對於此次罷工並非全面支持,批評的聲浪多是:「罷工是你的事,但幹嘛損害我的交通權益?或者,薪資這麼高還罷甚麼工?就幾百塊,需要讓你的公司這麼難看嗎?不想做這工作,那辭職不做就好啦?」
民眾可以情緒,但政府與主流媒體卻幾乎不討論「罷工權對於勞資互動的深層意義」,令人失望!
社會中絕大部分民眾都是工薪階級。有工作才有辦法立足社會,同時企業需要勞動力產生獲利,所以工作權對個人的重要性更甚於選總統,因此工作權被列入憲法保障。
勞工在工作場域中多屬於弱勢,很難單一面對強大的資方與管理階層。(圖/pixabay)而罷工權,正因為勞工在工作場域中多屬於弱勢,很難單一面對強大的資方與管理階層,因此才會立法保護,並與團結權(勞工可依自由意願結社,加入公會)、團體交涉權(集體和雇主談判)等三項權利合稱為「勞動三權」。
勞動三權被視為勞工的集體權利,罷工更是勞工團體的尚方寶劍,讓政府與企業頭痛不已。許多歐美國家把這項勞動權視為社會進步象徵,正如經常出現大眾運輸罷工風潮的法國,盡管為社會、群眾帶來不便,但法國媒體仍然稱:罷工是法國人驕傲的第四權!
長榮罷工是台灣勞工史上,時間最久、罷工人數最多、讓企業損失最大的的罷工案。透過這個案例,台灣民眾該有三個角度來了解:
第一個角度:罷工是權利,不需要輿論民意批准
在台灣只要依法成立工會,透過正當的程序,比如要先經過勞資爭議調解程序無效,再經會員大會以無記名進行罷工投票,經過全體過半數同意後,法律保障了工會罷工的權利(當然不得以妨礙公共秩序與加害他人性命財產為目的,都是罷工的明令限制)。
▲台北市議員苗博雅表示「勞工的權利和消費者的權益,並不是互斥的,算帳要找對人」。(圖/記者林調遜攝)這是勞工團體的正當權利,你喜不喜歡都得接受別人行使權利!
第二個角度:罷工是防止企業成為獨裁體制的手段
罷工是種經濟性的不合作方法,是勞動者集體停止工作,並用積極的方式對其所屬的經濟、政治、或社會組織造成壓力,以求改變與對方的關係。在公司相對威權的體制下,勞動者能夠使用的武器不多。
這次長榮的勞資協議中,要求有定期的勞資互動會議、涉及懲處的人評會需要開放民選教官參與、給予工會理監事會務假等條件,其實都無關於薪資,卻能幫助長榮勞方免於管理階層獨裁而傷害弱勢勞工的具體成就。
▲罷工是權利,不需要輿論民意批准 。(圖/ NOWnews 資料照片)第三個角度:工會將成為企業組織的常態
長榮事件後,許多企業主見識到罷工的殺傷力,更想盡辦法阻止工會在自己的企業生根。
同時勞工對於是否參加工會憂心、員工內部是否因此撕裂?網路上各種參與罷工的長榮空姐,未來將被管理層秋後算帳的猜測,這些不確定性讓罷工在台灣成為人見人怕的惡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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社會的進步將不斷推動法律與制度前進,工會與罷工不可能消滅,也將方興未艾。在勞權意識高漲的年代,企業只為管理而嚴禁工會成立,或者面臨罷工仍然保持威權管理甚至秋後算帳,這樣的公司治理將會成為落後組織。
學習多元理解而且相互尊重,是台灣進步的動力,如果能在長榮罷工中學習到勞資互動的新關係,對於我們的社會,也許不盡然是全輸的局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