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08年7月1日起,酒駕罰則即將修正實施新制,桃園市警局蘆竹分局也整理出其中大家最關心的酒駕罰鍰,針對累犯部分,每次加罰新台幣9萬元,且無上限,希望能有效遏止酒駕情事發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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蘆竹分局整理出相關修訂的重點如下:
一、 酒駕初犯罰鍰,汽機車有別:
(一) 機車罰款新台幣1萬5千元至9萬元。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以罰鍰9萬元;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就是18萬。
(二) 汽車罰款新台幣3萬至12萬元。5年內第2次酒駕超標以罰鍰12萬元;第3次以上違規,按前次罰鍰金額加罰9萬,就是21萬。
二、 酒駕拒檢(測)、再犯,罰鍰累加「無上限」。
(一) 第一次罰鍰新台幣18萬;五年內第二次犯罰鍰新台幣36萬,第三次以上每次按前次累加18萬罰鍰。
(二) 每次拒測後都應吊銷駕照。
三、酒駕再犯、拒檢(測)及再犯,肇事致人重傷或死亡得沒入車輛。
四、同車乘客也要連坐處罰。
同車18歲以上;70歲以下罰款新台幣600元至3000元
五、慢車酒駕拒檢(測)加重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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騎自行車酒駕超標也會受罰,處600至1200元,慢車駕駛人拒絕接受酒測 可罰2400元。
蘆竹分局表示,為維護用路人行的安全,也將配合以上法規新制,全面加強取締。另外在交通工程改善部分,除了今年初在南崁交流道周邊道路新南路段劃設這種專用道,實施車輛分流措施,以及南山路段進行示範人行道建設工程外,蘆竹分局也將持續針對南崁地區各項不合理工程協同各主管機關進行現地會勘,提出改善計畫。