澎湖海巡隊為遏止大陸漁船在澎湖地區越界捕魚,5月15日在七美西南20.5浬處帶案扣留大陸籍「無船名」越界陸船,調查44日後依違反「臺灣地區與大陸地區人民關係條例第二十九條、第三十二條及第八十條之一規定」加重裁罰新臺幣200萬元整,於27日下午14時由PP-10066巡防艇驅離出境。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這艘「無船名」越界陸船,經留置調查44日加重裁罰新臺幣200萬元整。(圖/記者張塵攝,2019.06.26)澎湖海巡隊108年度迄今,陸續裁罰13艘非法越界捕魚的大陸漁船,裁罰金額高達新臺幣2,035萬元,相較107年全年度的1,790萬元,已經多出245萬元,海巡署希望加強執法力道,進一步遏止中國大陸的漁船的違法行為。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嚴重侵害台灣漁民生計,將我海洋生態破壞殆盡,為維護海域珍貴的資源,澎湖海巡隊也會持續嚴正執法。(圖/澎湖海巡隊提供,2019.06.26)大陸漁船越界捕魚嚴重侵害台灣漁民生計,尤其有些陸船採用滾輪式拖網的漁法,將我方的海洋生態破壞殆盡,為維護海域珍貴的資源,澎湖海巡隊持續嚴正執法,對於不配合之陸船採取嚴懲重罰。澎湖海巡人員驅離前一再向大陸漁民告誡,切莫再來台灣違法捕魚,一旦越界再遭查獲,將採強力執法手段(留置、沒入、提高行政罰緩等)從重裁處。
澎湖海巡隊也呼籲,海洋資源有賴全民共同維護,漁民如在海上作業發生狀況或發現大陸漁船時 ,可撥打海巡署「118」免費報案電話,或透過無線電向海巡警艇通報,海巡人員將立即前往查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