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南市政府對於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租金補貼方案今(108)年9月開辦,該方案將所得標準放寬到最低生活費2.5倍以下,使原本收入些微超出的家庭,也能減輕租屋負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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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南市政府去(107)年以前辦理的租金補貼,是以協助低收入戶及中低收入戶等為主要照顧對象,申請條件是所得在最低生活費1.5倍以下。有些家庭所得超出補貼標準,但在都會區租屋仍很辛苦,如剛出社會薪水還不高的年輕人、新婚的家庭、已經懷有胎兒的家庭或育有未成年子女的家庭等。
台南市政府對於單身青年及婚育家庭租金補貼方案計畫戶數為1,708戶(單身青年979戶、婚育家庭729戶)。單身青年補貼金額為2,600元/月,補貼1年;婚育家庭補貼金額為3,200元/月,補貼1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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補貼對象為20至40歲單身青年 (未婚、離婚或喪偶,戶籍內僅該單身青年1人,且無子女);於台南市租屋並設籍於台南市;或設籍於外縣市但於台南市租屋並就業。以及,2年內新婚家庭或育有未成年子女(含胎兒)家庭;台南市租屋並設籍於台南市。申請資格為每人每月平均所得低於最低生活費2.5倍 (台南市每人每月3萬970元);家庭成員無自有住宅;未重複領有補貼。
該方案預定於108年9月2日至9月27日受理申請,可採網路申請、臨櫃或郵寄申請,受理申請單位為台南市政府(永華、民治市政中心)。 受理收件時間為周一至周五上午8:30至下午5:00,如對該方案有疑問者,可電洽台南市政府都市發展局都市更新科或區域計畫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