資深媒體人李艷秋今( 11 )日在臉書 PO 出市警局報案三聯單,李艷秋表示,已經正式控告一位網友妨礙名譽。李艷秋指出,蒐證該網友的臉書,確定是位女性,曾參加韓國瑜凱道造勢的真韓粉。控告的理由則是該網友接連在臉書留言,指李艷秋拿了郭台銘的錢,所以幫郭抬轎。李艷秋強調,這指控是對新聞人絕大的羞辱,絕對「講一次告一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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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秋已報案提告韓粉網友。(圖/翻攝自李艷秋臉書)李艷秋今日在臉書以「沒錯,我開告了」為題發文表示,正式控告一名女性網友妨礙名譽。李艷秋指出,指控一名新聞人拿錢捧人,是絕大的羞辱,個人的新聞生涯中,絕不容許有任何人、用任何方式對她做這樣毫無證據的羞辱。李艷秋認為,如果自己不告,不是更助長這樣的言論可以理所當然地散佈?更會有無恥之人引用後趾高氣揚的說:「人家說她收郭台銘的錢,她都沒有否認啊!」所以講一次告一次。
李艷秋隨後列出三點聲明:
1. 我不主持節目、不上政論節目、不參選、不助選、不代言、不賺點閱率,借臉書平台據實據理發表時事觀察,歡迎來理性討論,我沒閒工夫也沒耐性看栽贓抹黑、胡亂批評的言論。這類人哪裡涼快哪裡去,走好不送。理性的朋友歡迎大力按讚加入,讓這個亂世保留一絲清醒的聲音。
2. 30 多年新聞生涯,在新聞專業上我嚴守分際,在私領域我低調嚴謹,我的紅線是,任何對我專業及私領域有不實散布謠言者,絕不容忍。
3. 激進韓粉將我與 T 台扯在一起,塑造一個媒體集團反韓的意象,六年前我就已離開 T 台,因為換了財團老闆,那裡已不是我認同的老T台,我跟他們的政策及節目毫無關係。
另外,李艷秋也再次善意提醒韓國瑜三件事:
1. 這次提告韓粉,是因為最近韓粉在網路上散佈「不支持韓國瑜,就是拿了郭台銘錢」的氛圍,已經不是霸凌,而是公然侮辱、毀人名譽,請韓市長正視韓粉到處衝殺的不理性行為,他們以為在護衛韓市長,其實是讓原來理性的支持者離開,讓中間選民離得更遠。我希望我的提告,能幫助市長約束激進韓粉,畢竟,選舉需要朋友,激進韓粉不能幫韓市長增加朋友。
2. 我曾在揭發扁家貪腐時倍受人身威脅,除了對抗國家機器的打壓,還要在扁迷抗議聲中穿過拒馬去做節目,我無所懼,但親人朋友每天擔驚受怕;事隔十年,我告訴朋友我打算控告韓粉對我的不實謠言,每個人都說「注意啊!要小心安全」。我為民眾面對「 X 迷」「 X 粉」的囂張氣焰時油然而生的恐懼感到悲哀。政治人物不是應該保障小民最基本的「免於恐懼」的自由嗎?
3. 韓市長何其有幸,能號召眾多熱情的支持者相隨,然對激進韓粉,以無法約束或斥為假韓粉已很難切割,而應讓理性韓粉發揮正能量,產生自我規範的一種紀律,用理性韓粉約束激進韓粉,至於怎麼做?韓市長幕僚眾多,應該要有人花點力氣時間研究,畢竟,一室之不治,何以天下國家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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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李艷秋臉書發文全文。(圖/翻攝自李艷秋臉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