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同公司前董事長林蔚山涉嫌掏空大同一案,最高法院29日駁回上訴,林蔚山被判8年徒刑,全案定讞。而林蔚山也發出「沉痛聲明」,指完全無法接受,他說自己也是被害人,強調現在還是保證人繼續承擔債務,「如果自己知道(通達)是假交易,怎麼可能去當保證人?」並說已經向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新竹商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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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9日晚間8點多,大同公司代前董座林蔚山發出聲明,林表示對最高法院的駁回判決非常遺憾也完全無法接受!判決說林為了脫免債務,把債務轉嫁給大同公司,林說這完全不是事實,因為到現在為止自己還是保證人繼續承擔債務,說自己沒有脫免任何一毛錢的債務。
林蔚山說其實真相是,新竹商銀的職員已經承認了與通達公司的周雲楠勾串作假交易,結果周雲楠輕判,銀行職員連被起訴都沒有。林說銀行職員提供假發票給周雲楠洗錢到海外,借款到期無法清償,新竹商銀稽核已查獲,但擔心追償會成呆帳,銀行董事會竟批准用借新還舊契約代通達公司清償。
林蔚山說隨後相關人等和周雲楠共同設計營造通達公司經營良好假象,以引誘其他銀行貸款,尙投投資以及自己擔任保證人。如果自己知道是假交易,怎麼可能去當保證人?
林說自己提出告訴,調查局當初是以洗錢防制法和違反銀行法移送,但檢察官曲解洗錢防制法,這兩個部分通通不處理。反而以背信罪起訴自己,最後被害人反而變成被告,極其不公平。
林蔚山說自己已經向監察院陳情,請求調查為什麼銀行明知通達假交易,仍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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契約自由掩蓋不法洗錢,准它借新還舊,甚至表明要求周雲楠去吸引其他投資人及銀行轉貸?這樣做都合法嗎?林蔚山說自己騙了反而違法嗎?
林蔚山強調,銀行配合周雲楠這麼做,這麼多銀行的徵信人員都被周雲楠和新竹商銀給設計騙了,自己能有什麼能力比銀行有更強的徴信能力。因此他強烈希望本案要重新調查清楚,還給正直誠信的企業家清白,希望司法重新建立公正公平的處理,以還給人民對司法的信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