目前公益彩券及統一發票中獎金額超過新台幣2千元要課20%所得稅,但日前有立委認為民國68年所訂的規定,都已過40年,民眾購買力已不同,若依主計處換算,當初2千元相當現在5千元,建議免稅額提高至5千元。現在財政部也呼應民意,近期將預告修正,提高課稅門檻至5000元,預計最快12月1月上路。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今年4月初,民進黨施義芳在立法院財委會質詢指出,根據現行規定,政府舉辦的獎券中獎獎金每聯(組、注)獎額不超過新台幣2千元,免予扣繳所得稅,而獎金超過2千元應給付全額扣取20%。不過,他質疑這項規定是在民國68年訂定的,都已過了40年,民眾購買力已不一樣,當初2千元的價值,經主計總處換算已接近現在的5千元,財政部是否應該檢討調高免稅額從2千元提高至5千元?財政部長蘇建榮也當場承諾檢討,並於3個月內完成。
而根據主計總處相關指標試算,與68年相比,現在消費者物價水準比當時增加2倍以上,為鼓勵民眾購買政府舉辦的公益彩券,並於消費時向店家索取統一發票,因此財政部也擬將課稅門檻提高至5000元,預計近期就會預告修正「各類所得扣繳率標準」,將政府舉辦彩券及統一發票中獎獎金的扣繳門檻提高,未來獎金在5000元以下免扣稅,超過5000元才須扣繳20%所得稅。
由於預告期2個月,財政部表示,在蒐集各界意見後,還要報行政院核定,而且考量標準修正,業者可能需要進行系統調整,因此,預計最快今年12月1日上路。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而目前統一發票五獎1000元、六獎200元中獎都免扣稅,但中四獎4000元以上就要扣繳20%,因此對中四獎就要扣繳800元,但未來免稅門檻調高至5000元,中四獎即可免稅。若以最快12月1日實施,即12月1日後兌領的獎金都可適用,因此,可能7、8月期統一發票(兌獎期限至1月5日),在12月1日後兌領獎金就可適適用5千元以下免稅。
至於公益彩券部分,據財政部統計,公益彩券、刮刮樂中獎金額在2000元以下比率大約99%,即大部分彩券、刮刮樂中獎是不用課稅的,不過,未來免稅門檻調高至5000元,以威力彩來說,目前中六獎800元以下皆免扣繳,中五獎4000元以上則要扣稅20%,之後五獎也可進入免課稅行列,可以少繳800元稅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