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容積率及建蔽率比內政部規定的標準低,多位縣議員建議縣府應該調整至內政部的標準。對此,縣府秘書長林茂盛表示,將邀學者專家討論,待有定論後再依行政程序辦理調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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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容積率及建蔽率低於中央標準始於游錫堃擔任宜蘭縣長,他在86年12月卸任前夕將宜蘭縣非都市土地甲種建築用地建蔽率調降為40%、容積率調為100%、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調降為50%、容積率調為120%,其他丙種、丁種建築用地也都有調降。之後幾任宜蘭縣長也曾針對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進行調整,現行的標準是呂國華擔任宜蘭縣長時,於96年8月訂定的。目前的標準是:甲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60%、容積率180%;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00%;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70%、容積率24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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宜蘭縣現行的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仍較中央規定低,依據中央的標準,甲種建築用地及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可以到60%、容積率則為240%;丙種建築用地建蔽率40%、容積率120%;丁種建築用地建蔽率70%、容積率300%。
由於宜蘭縣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已經超過10年未調整,多位縣議員建議縣府應該進行調整,並希望調到與內政部的標準一致。而據了解,各縣市政府對於非都市土地建蔽率及容積率的調整,大多會考量人口成長需要、公共設施服務及地方產業發展等因素。對於議員的建議,縣府秘書長林茂盛表示,將於縣議會本會期結束後邀學者專家討論,待有共識後,再呈報縣長進行調整並依規定報內政部備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