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於107年底由立法院三讀通過,並於108年2月施行。文化部今(27)日公布文化內容策進院(文策院)第一屆董監事組成,行政院院長蘇貞昌已核定,文策會第一屆董事長將由文化部政務次長丁曉菁卸職擔任,將於明(28)日正式組成,任期三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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丁曉菁曾任公視節目部經理,在職期間為台劇《麻醉風暴》重要推手,任職文化部時則推動「文化內容科技應用創新產業領航旗艦計畫」、「臺灣數位模型庫」,以及前瞻基礎建設下的「新媒體跨平台內容產製計畫」及「推動超高畫質電視內容升級前瞻計畫」等,並協助《國家人權博物館組織法》、《國家語言發展法》、《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立法。
文化部長鄭麗君表示,丁曉菁於政務次長任內協助文化部逐一推動文化內容產業生態系建構、與產業界建立夥伴關係,故期望藉重丁曉菁推動相關政策的經驗,期盼文策院能於最短時間、最高效率步上軌道。
依據《文化內容策進院設置條例》第八條,董事會中政府相關機關代表不得少於董事總人數二分之一,第一屆文策院董事中將有八位官派董事,包括文化部政務次長蕭宗煌、文化部文創發展司司長陳悅宜、經濟部常務次長林全能、科技部政務次長許有進、國家發展委員會社會發展處處長李武育、外交部主任秘書李光章、交通部觀光局副局長周廷彰、國家通訊傳播委員會電臺與內容事務處副處長吳娟等人。
文策院將聚焦於影視、流行音樂、圖文出版、數位出版、遊戲、時尚設計、藝術支援及文化科技應用等文化產業發展,並推動內容開發、文化科技創新應用、文化金融體系建構等三大面向工作。民間董事故邀請金馬影展執行委員會執行長聞天祥、音樂製作人陳珊妮、作家胡晴舫、臺灣中小企業銀行董事長黃博怡、前《數位時代》雜誌總編輯詹偉雄、臺灣AI實驗室創始人杜奕瑾等各領域人士出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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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策院將推動文化內容開發與科技應用、完善文化金融體系、產業人才開發及創新創業、產業產製支持及設施管理、國內外市場及通路拓展、國家文化品牌國際布局、著作權輔導及產業趨勢研究等8項核心業務,並執行百億國發基金文化內容投資計畫。
文策院除了將持續強化國內外民間投資媒合機制持,針對各種跨平台、跨國合資合製計畫進行投資;也研議與國發會針對民間小型新創、題材開發等計畫,開闢國發基金投資的綠色通道,催生長期市場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