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環保署規範今年7月1日起,全國各政府部門、學校、百貨公司業及購物中心、連鎖速食店等四類場所,「內用」餐飲禁用一次性塑膠吸管,首次違規將勸導,第二次違規可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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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中市政府環保局長吳志超表示,目前台中已有11家業者提供自備吸管優惠的措施,將持續輔導業者遵守中央環保新政策,共同為環境盡心力;另此規範自今年7月1日起施行,109年7月1日起將無勸導期,首次查獲違規將直接罰款,提醒業者留意,以免觸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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吳志超說,目前台中市轄內屬於該四類規範場所約500處,若於這四類場所內經營福利社、合作社、餐廳等從事販賣或餐飲業務均納入規範,經查獲提供內用消費者一次性塑膠吸管者,第1次違規予以勸導,第2次起將依廢棄物清理法規定,處1200元至6000元罰鍰;但若吸管取得「生物可分解塑膠」的環保標章,及工廠出廠已附有吸管的商品,則不在管制範圍。
至於外帶的部分,環保局持續輔導業者不主動提供一次用的塑膠吸管,並鼓勵業者提供消費者自備吸管優惠措施;目前台中已有11家業者響應,包括2家Friday美式餐廳自備吸管可折10元、糖手做茶飲、木衛二世界茶館、朝陽早餐、享半天茶飲店、茶香園茶舖、馨淇早午餐等業者可折2元,傑特曼茶飲綠水可折1元,泰爸泰式料理享消費打95折,小樹廚房可集點贈送小禮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