同婚專法今(17)日於立法院進行最後表決,針對行政院版同婚專法,稍早關鍵第二條、第四條已獲通過做成決議,台灣如願成為第一個亞洲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現場同志喜極而泣,但性別團體也呼籲,法案仍未審完,接下來關鍵將在第20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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針對同性婚姻專法,立法院於稍早進行逐條表決,其中政院版第二條指出,「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第四條則表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被稱為是同婚關鍵條文。
稍早政院版第二、四條均獲表決通過,代表台灣如願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現場挺同民眾於大雨中堅守在青島東路觀看議場直播,當兩案通過時,現場民眾喜極而泣、互相擁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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婚姻平權大平台副總召鄧筑媛哽咽表示,努力了三年大家終於可以鬆一口氣,但條文還沒審完,希望大家繼續堅守,未來關鍵條文會在第20條。第20條談到是否允許同性伴侶中一方可收養他方親生子女,涉及繼親收養,未來無血緣的同性家長能否收養另一方血緣子女,第20條將是關鍵。
同志伴侶冒著大雨堅守青島東路,稍早關鍵條文二、四條獲通過,台灣如願成為亞洲第一個同婚合法化國家,現場同志喜極而泣。(圖/記者葉政勳攝) 稍早二、四條均獲表決通過,代表台灣如願成為亞洲第一個同性婚姻合法化國家。(圖/記者葉政勳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