等了三十年!挺同超high 同婚政院版關鍵二、四條通過

同婚專法今(17)日於立法院進行最後表決,稍早立院進行逐條表決,第一、第二條已獲通過做成決議,關鍵第四條更如願通過。性別團體聚集青島東路情緒超high,高呼「謝謝委員」,也表示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賴士葆依然不斷跳針。(圖/記者葉政勳攝)
記者許維寧 / 台北報導-2019-05-17 13:09:34
同婚專法今(17)日於立法院進行最後表決,稍早立院進行逐條表決,第一、第二條已獲通過做成決議,關鍵第四條更如願通過。性別團體聚集青島東路情緒超high高呼「謝謝委員」,現場同志互相擁抱祝福。也表示國民黨立委沈智慧、賴士葆依然不斷跳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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同婚專法進入最後逐條表決階段,台灣同性婚姻可望於今日寫下歷史。政院版《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前三條過關,其中第四條與第二條更被被譽為關鍵決戰條文。

其中第二條指出,「稱同性​婚姻​關係者,謂相同性別之二人,為經營共同生活之目的 ,成立具有親密性及排他性之永久結合關係。」第四條則表示,「成立第二條關係應以書面為之,有二人以上證人之簽名,並應由雙方當事人向戶政機關為登記。」

現場挺同婚民眾跟隨立法院腳步逐一倒數,高呼「委員加油!」立法院稍早通過二、四兩條,同性伴侶將可赴戶政機關登記,現場民眾超high。

婦女新知基金會代表許心怡表示,從事同志平權運動多年,已從女大學生變成中年婦女,政院版專法能否全數通過,國際都在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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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委尤美女也像場外民眾喊話,場內決議要回應公投第十二案,也須符合大法官748號解釋。除了政院版法案外,其他法案均無保障同性伴侶締結永久親密婚姻關係。婚姻平權大平台也表示,國民黨沈智慧、賴士葆等立委不斷重申公投最大言論,但政院版專法已符合公投結論,兩立委只是不斷「跳針」。

婚姻平權大平台談到,公投已經決定同婚專法就是全民共識與底線,立委賴士葆提出之法案版本只是登記成「同性家屬」,但家屬在現行民法中的定義,除了家長外其餘都是家屬,譬如姐妹、兄弟於現行民法中也是「同性家屬」,屆時一詞兩用,將造成更多困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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