北京國台辦周三( 15 日)例行記者會針對 5 月 14 日與大陸國家開發銀行簽署的《支援台資企業發展,促進兩岸經濟合作開發性金融合作協定》發佈了新聞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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據國台辦新聞局局長兼發言人馬曉光的說法,本期合作協定,大陸國家開發銀行將在今後 4 年內提供至少 600 億元人民幣(約合 2,719 億新台幣)的意向合作融資總額,運用在「兩岸產業高品質發展合作」、「台資企業投資興業與轉型升級」、「兩岸青年創業創新合作」等領域。以加強「綜合金融服務」,提供「金融支援」,促進「兩岸融合發展」。
也就是說,在促進兩岸合作以及產業提升的前提下,提供台資企業和兩岸青年創業、轉型、發展的資金支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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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曉光表示,過去在 2005 年、 2012 年和 2016 年,國台辦和國家開發銀行曾三次簽署過融資合作協定。 11 年來,國家開發銀行已經累計發放台資貸款超過 1,850 億元人民幣。
據悉,這次再度延續台資企業的貸款方案,與中美貿易中受到出口美國受阻的台資企業補貼,不無關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