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24歲的女性上班族,17歲被確診罹患氣喘,因為擔心類固醇副作用大,也害怕一旦用藥後無法脫離藥物,所以沒有規律使用吸入性藥物,有症狀時才會去藥局購買支氣管擴張劑緩解不適,不料23歲那年急性發作20次以上,最後3個月幾乎每週到急診室報到,最後在24歲、季節交替、容易突然變冷的秋天,因氣喘過於嚴重,幾乎喘不過氣,被緊急送往加護病房插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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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胸腔重症暨加護醫學會公共事務委員會與台大健康政策管理研究所合作,於北中南東7家醫院,包含台大醫院、台北榮民總醫院、台中榮民總醫院、中山醫學大學附設醫院、高雄長庚醫院、羅東博愛醫院以及慈濟醫院,針對400位氣喘病患進行氣喘認知及就醫行為做問卷調查。
結果發現,18%氣喘病患認為氣喘只靠運動和休息就會好,20%的氣喘病患認為沒有喘的症狀就代表沒有氣喘,34%的氣喘病患認為氣喘病是可以根治的疾病,50%氣喘病友認為長期使用類固醇會產生副作用,56%的病友只在急性期把吸入型類固醇當作急救藥物來使用,超過半數的氣喘患者擔心及害怕長期使用吸入型類固醇。此外,雖然高達96%的患者知道嚴重氣喘會致命,但有仍24%的人會自行去藥局購買急救型藥物來進行控制,並依賴短效的急救型藥物。
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公共事務組召集人、羅東博愛醫院副院長邱國欽表示,不少氣喘患者對類固醇副作用有很大的迷思,擔心會出現口腔潰瘍、聲音沙啞、骨質疏鬆、肥胖的副作用,甚至會怕造成依賴感,無法脫離藥物的掌控,其實患者常用的吸入型類固醇劑量僅口服性的五十分之一左右,也因此副作用比口服類固醇低許多。
邱國欽說,不少患者會等到出現氣喘症狀時,才去藥局買支氣管擴張劑救急,但是支氣管擴張劑只能改善症狀,不能治療疾病的發炎反應,長期下來會使呼吸道發炎症狀更嚴重,氣管粘膜會分泌更多分泌物,粘膜下組織甚至會增厚、括約肌收縮,導致氣管變小、變形,且支氣管擴張劑使用越多,效果就會逐漸遞減,最後很有可能產生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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台灣胸腔暨重症加護醫學會公共事務組召集人、台中榮民總醫院中正醫學部呼吸加護病房主任傅彬貴強調,氣喘患者若沒有規律用藥保養呼吸道,反覆發炎後就會造成氣管變小,嚴重甚至變形,此時就得加強用藥。
傅彬貴表示,氣喘分為四大階段,第一階為間歇型氣管,第二階為輕度持續型氣喘,第三階是中度持續型氣管,最後一階則是重度持續型氣喘,患者應由醫師判斷屬於哪一階段,並針對此階段用藥,而患者每3到6個月就須以「DNRA」重新檢視氣喘用藥,D是白天時是否胸悶、咳嗽、N是夜間睡醒是否胸悶、咳嗽、R是需不需用緩解型藥物、A則是活動力是否不如他人,若是符合DNRA其中2項,就得增加類固醇劑量,反之則可以減少用藥強度。