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有業者表示可提供台灣學生赴陸讀大學相關手術辦理,甚至提供課業、生活諮詢等事宜,但根據《兩岸關係條例》,我方並未開放中國大陸留學代辦及仲介,也未有本土業者獲教育部許可辦理相關業務,若業者以身試法,最重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與併科新臺幣100萬元以下罰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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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國大陸看準台生對陸高等教育市場躍躍欲試,近年積極招募台生赴陸就讀。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日前有台灣業者推出相關代辦套裝,除了註冊手續辦理外也提供生活諮詢服務,更有中國大陸大學在台設點。
教育部稍早表示,根據兩岸關係條例與兩岸政策,目前「未開放」中國大陸留學代辦及仲介,也未有業者獲教育部許可辦理相關業務。教育部強調,若發現或接獲檢舉業者有仲介等情事,該行為已經涉及兩岸條例第82條之刑責規範,教育部將依行政程序蒐集、查核相關事證,亦將移請檢調單位調查,由檢調單位移送法院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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依據兩岸條例第23條,台灣地區、大陸地區及其他地區人民、法人、團體或其他機構,為大陸地區之教育機構在台灣地區辦理招生事宜或從事居間介紹之行為須經教育部許可,目前政府政策並未開放。
復依同條例第82條:違反第23條規定從事招生或居間介紹者,可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科或併科新臺幣一百萬元以下罰金。一旦發現業者涉及不法,教育部將起案件調查與移送作業,以此杜絕非法情事,呼籲業者千萬不要心存僥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