Uber條款暫未實施 Uber回應將持續與政府溝通協調

▲拒讓Uber消失向修法說不,Uber在4月21日號招萬人集結總統府前抗議。(圖/記者劉士成攝 , 2019.04.21)
記者劉士成/台北報導-2019-04-28 15:11:57
雖然「汽車運輸業管理規則」第 103 條之 1 修正草案,其 60 日的預告期已於 4 月 26 日期滿,但是由於交通部確認不會預告期滿立即生效實施,下一階段將綜整各界意見並作相關回應,且尚須踐行提交法規會、部務會報審查等法制作業程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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簡單來說,民眾們若有需要搭乘 Uber 的服務,在交通部尚未確認該修正案是否通過前,都還是可以透過其 App 搭乘到且合法的。

對此 Uber 表示,儘管諮商期已結束, Uber 仍會持續為 1 萬名重要的平台合作代僱駕駛、超過 200 間的合作租賃車業者以及 3 百萬名忠實用戶努力尋求共贏的結果。我們呼籲政府聆聽並回應大家的意見,並邀請所有相關利益關係人參與後續的討論,一起找到共贏的結果,讓計程車與 Uber 一起服務大眾,讓創新可以帶來更多經濟成長動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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而交通部則是認為 Uber 現行經營模式,與多元化計程車服務近乎重疊,且多元化計程車在車身顏色、費率及經營模式等面向均保有彈性。因此交通部建議,倘 Uber 仍欲繼續維持短程、即時派遣服務,當應依「計程車客運服務業申請核准經營辦法」成立計程車客運服務業,如有需要,交通部定會提供必要之協助。

不過,由於 Uber 堅持自始至終都是科技公司的立場,沒有要登記成為計程車客運服務業。這部分和交通部的看法有極大的不同,後續雙方是否會有暢通的溝通管道,Uber 等業者是否會協調讓步,值得觀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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