長榮航 (2618-TW) 今 (17) 日與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進行第三次勞資爭議調解,結果仍是破局,長榮航傍晚對此召開記者會強調,長榮航並無過勞航班,已逐條航線檢視疲勞度進行改善,不過,桃空職工訴求單一航段飛行時間 (FT) 超過 3 小時航班即應在外站過夜,若依此標準,則過半航班都如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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長榮航說明,每月平均飛時為 75 小時,每月平均工時 (包含飛時、公司待命、上課受訓等時數均計入) 則為 120 小時,遠低於每 30 天不得超過 230 小時的法規上限。
而即便部分區域航線的航班,偶因突發事件如天候、軍演、機場流量管制、機械故障等因素超時,占比僅占一年總飛航班次的 0.1-0.3%,機率極低。
長榮航進一步指出,目前針對來回航段總飛航時間 (FT) 超過 7.5 小時的航班,皆已安排外站住宿或兩組組員輪流服勤,在過去 20 次團協中,對於桃空職工提出較為辛勞的航班,長榮航空也都逐一檢視並陸續實施優化派遣方式。
例如,空服員認為較為辛勞的桃園 - 金邊航班,今年 3 月已開始試行改採「專飛方式」派遣,即空服員單一月份專飛桃園 - 金邊航線,此方案為一個月內只要上班 10 天,其餘 20 天可以休息,或可再自行申請搭配歐、美長程航班、區域過夜班,此派遣方式吸引空服員踴躍報名,原每月只需要 18 人,但是報名者卻超過 200 名,報名人數超過需求的 10 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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因此,長榮航認為,對於「如何降低疲勞」議題是因人而異,但桃空職工卻反對此種包月專飛的方式,認定一定要「增加外站休息」才是降低疲勞的唯一可行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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