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與長榮航空今( 17 )日進行第 3 次勞資爭議調解,不過雙方仍無法達到共識,調解宣告破局。工會指出,長榮航空所提方案和第 2 次調解相差無幾,仍與工會底線有相當距離,共識差異過大,調解不成立,會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周五將宣布後續行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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工會表示,自 106 年 4 月和長榮航空開啟團體協約會議,歷經 20 次會議、一年半的時間,主要訴求如調高外站津貼且含禁搭便車條款、改善過勞航班等均無共識,工會遂於 107 年 11 月關閉團協會議,依法向桃園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並退讓將團體協約 20 餘項訴求縮減成 12 項訴求申請調解。
工會說明,針對改善過勞航班部分,長榮航空 106 、 107 年違法超時航班逾 120 次、累計勞檢罰緩 150 萬,工會訴求希望將東京、北京、金邊等 21 條過勞航班改為過夜班,在一調時退讓成 9 條,二調時再退讓成剩 BR198 (
台北-東京)和 BR716 (台北-北京),但長榮航空公司截至三調,都只願意試行 BR198 冬季過夜和 BR716 雷雨季過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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調高外站津貼且含禁搭便車條款部分,工會為爭取會員結構性調薪,以及促進工會團結、會員和非會員間應有差異,提出「外站津貼每小時 90 元調高為 150 元且非會員不得享有」之訴求,在調解過程中數度讓步,願開放協商調薪數額和方式和禁搭便車條款,然資方將此一訴求拆成兩個方向,全航線組員每趟服勤給予飛安服勤獎金 150 元,但不願意對會員和非會員間作出差異,另提出設立「勞資和諧基金」,針對工會本身給予差異化的福利措施,補貼工會會務和團康費用。
此外,工會參與獎懲的決策機制、增設勞工董事由基層員工中直選推派之等訴求,雙方也未達共識。工會強調,歷經 20 次團協會議和 3 次調解會議,已盡力協商,然長榮航空公司所提方案和工會底線差距甚遠,難以於調解階段達成共識,很遺憾第三次調解仍不成立,會再召開會員代表大會,周五將宣布後續行動,也不排除發起罷工投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