近年房屋稅稅收連年成長,107年已達790億元左右水準,而103年修正《房屋稅條例》(又稱囤房稅)以來,107年自住用房屋以桃園市成長5.5%最多,台北市則逆向減少4.3%。但若進一步觀察,從102年至107年,六都中自然人持有1戶者,台北市增幅最少僅5.5%,財政部認為,這似乎也反映了目前台北市房市對初次購屋者不友善的社會現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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財政部發布近年房屋稅徵收概況及稅制變動分析報告指出,近年房屋稅稅收連年成長,107年已達790億元左右水準,主要與應稅房屋數量增加有關,其中高價值的鋼骨結構房屋增加更是稅收增加的重要推手;另103年起修正的房屋稅條例,住家用房屋分為自住及非自住用,非自住用房屋適用較高稅率,稅收從104年50億元升至107年的75億元, 4年總計挹注地方政府262億元,有效提升地方政府自籌財源比重。
而與居住正義切身相關的自住用房屋稅額,則從104年275億元增至107年291億元,4年來僅增16億元,不過,財政部表示,考量自住用需求房屋稅籍成長因素後,若僅由稅收金額增加而批評政府剝削民眾,較欠公允。
至於稅制調整後的影響,從住家自住用、非自住用的稅籍戶數觀察,107年全國自住用房屋較104年增約9萬戶,以桃園市成長5.5%最多,新北、台中、台南也有2%以上的水準,台北市則逆向減少4.3%,反映了房價、產業發展及人口遷移的關聯。
而非自住用全國成長約7萬戶,增幅10.8%,六都以台北市增1.8萬戶最多,財政部分析,非自住用房屋的大幅增加,可能與買房當房東、或建商惜售或囤房狀況依然存在,其增減情形後續值予密注。
▲六都自住用房屋稅籍變化。(圖/財政部擔提供)在房屋持有情形方面,稅制調整後營利事業全國持有2戶者增幅14.2%高於1戶者12.1%,差距2.1個百分點,六都以台北市差距3.7個百分點最大。
在自然人方面,107年持有房屋者906萬人,持有1戶者占比近9成,六都中以高雄市92.4%最高;持有2戶者比重以台北市達1成最多;而4戶以上者,雙北占比皆為1.4%,其餘縣市大多不及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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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07年自然人持有房屋戶數結構。(圖/財政部提供)不過,若與102年相較,持有2戶以上者,全國成長2成,雙北各成長17.6%、20.2%,全國持有1戶者增幅為9.4%,台北市增幅最低僅5.5%,新北市也只有6.2%,六都亦為台北市差距14.7個百分點最大,財政部認為,這或許與兩地房價對初次購屋者較不友善有關;而遠超過持有1戶增幅,第2戶以上房屋的需求強勁,成長情形亦大於營利事業。
▲102年至107年自然人持有房屋戶數變動。(圖/財政部提供)不過,財政部也強調,屋稅條例規範下,地方政府對房屋稅基具有調整絕對權力,尤其是非自住房屋的稅率,各縣市應視情形滾動調整非自住房屋持有成本,以利引導房屋市場健全發展,維護國人居住正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