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法委員黃國昌今 (10) 日指控,台灣大學財金系教授李存修去 (2018) 年才卸任期交所董事,但他從 2011 年起擔任中國「上投摩根基金管理」獨立董事,不但涉嫌違法兼職,且在擔任期交所董事背景查核過程疑有疏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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立法院財委會今日赴期交所考察,黃國昌質詢時指控,李存修自 2011 年 8 月就被中國「上投摩根基金管理公司」列為獨立董事,且長年報告都未除名,上投摩根可一路追溯至上海市國有資產兼督管理委員會旗下的國企,且陸委會、教育部皆已認定李存修違法,質疑李存修擔任期交所董事背景查核過程疑有疏漏。
對此,期交所總經理黃炳鈞坦言,當時的確沒有蒐集到相關資訊。金管會證期局局長王詠心也表示,李存修的派任一方面是依據期交法公益董事派任要求,而公益董事為主管機關推派,另部分為公會推派、金管會負責遴選,背景考核是依照獨董學經歷相關紀錄作為依據,當時的確沒有掌握到相關資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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黃國昌進一步指出,上投摩根管理上百檔基金,李存修是否介入,此事情非同小可,要求金管會給交代;對此金管會也表示會去進行了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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