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中市政府觀光旅遊局為刺激觀光旅遊經濟,邀旅宿業及旅行業者召開台中市春遊專案說明會,說明獎助優惠措施規範、業者參加方法與注意事項、獎助金額申請登錄及核銷作業等規定,並宣布台中市春遊專案獎助優惠措施將自5月1日起實施,來台中旅遊住宿,拿好康、抽好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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觀旅局長林筱淇表示,市府春遊專案獎助對象為台中市合法旅宿業及國內合法旅行業,並帶團至台中市住宿消費;分為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及團體旅遊優惠措施二大部分,自5月1日起實施至6月30日,或獎助經費用完為止。
自由行旅客住宿優惠部分,只要在週日至週四之間入住參與活動的合法旅宿業,每房可補助新台幣500元,每人限1次;入住當日滿18歲至40歲青年住宿台中市東勢區或新社區的民宿,可再多享1次補助機會。
林筱淇說,為鼓勵國人到台中市旅遊,促進台中觀光產業發展,除上述住宿費折抵補助500元外,市府特別加碼送好禮,活動期間凡自由行入住登錄成功的旅客,憑住宿發票(或收據)後續可再抽電動機車、電動自行車、家電產品等好禮。
林筱淇指出,目前台中市已有近70家旅宿業者響應春遊活動各自提出加碼優惠,包括加碼折抵住宿費300元至1850元、訂房送下午茶、送早餐及宵夜、送伴手禮、潛水課程搭配住宿5折優惠、免費接駁、免費泡湯、加碼折抵住宿費等優惠,名單及加碼優惠內容均可於網站查詢,把握機會一起春遊台中拿好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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團體旅遊優惠部分,凡是合法旅行業辦理國人國內旅遊,每團至少10人,行程二天一夜以上(其中放假日未超過一天),且行程涵蓋新社區或東勢區,住宿台中市合法旅宿業者,每人每日補助新台幣500元,獎助上限3萬元;入住星級旅館補助上限為5萬元;辦理企業員工旅遊每團至少10人,獎助上限也是5萬元。
觀旅局提醒,台中市獲中央獎助經費額度,自由行旅客住宿補助經費上限為2,400萬元(約48000個名額),團體旅遊補助經費上限為800萬元(以平均每團4萬元計算約200團),因獎助名額有限,敬請把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