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光金吳家大公主吳欣盈指控前夫華南金副董事長林明成兒子、也是華南銀行副董事長林知延涉嫌在她座車偷裝GPS跟監,高等法院二審判決逆轉,認定林知延妨害秘密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全案仍上訴。至於此結果是否影響林知延在華南銀副董事長職務?對此,金管會今(2)日指出,依照規定林知延須被判有期徒刑且三審定讞,才會影響到其在華南銀行副董事長的職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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林知延、吳欣盈是在2011年4月結婚,由於金控家族背景,2人身價不凡,也被喻為王子與公主的世紀婚禮。不過,結婚2年多,就發生問題。林知延涉找徵信業者,涉嫌在吳欣盈的車輛上裝上GPS,後來被吳欣盈司機發現有不明車輛跟監,檢查後發現裝設在後保險桿內的GPS,報警處理才查出GPS由林知延裝設,吳欣盈憤而告林知延妨害秘密。
而原本一審台北地方法院認為GPS僅錄下吳欣盈公開活動,不涉及隱私,判林知延無罪。不過,今日高等法院二審宣判,改認定林知延犯妨害秘密罪,判拘役20日,得易科罰金及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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對於外界關心的是這項判決是否影響林知延的華南銀行副董事長職位?金管會表示,根據「金融控股公司發起人負責人應具備資格條件負責人兼職限制及應遵行事項準則」規定,妨害秘密罪經宣告有期徒刑確定,尚未執行完畢,或執行完畢、緩刑期滿或赦免後尚未逾5年,不得擔任公司負責人與董監事,但因林知延被判拘役,不是有期徒刑,不在法規的規範範圍內,而且前提還要「判決確定」,由於此案仍得上訴,因此不影響林知延的董事資格。
至於這是否涉及不誠信、不正當的要件?金管會認為,不正當不誠信是不確定的法律概念,要有相關佐證資料,過去的案例是藉由金管會金檢來取得具體事證,才會做事實認定,但此案與金融業務無關,沒有明確佐證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