為逐年協助轄內畜牧場改善設備,雲林縣政府今年度持續辦理畜禽場各項減廢再利用設施補助,受理申請時間為108年4月15日起至108年4月29日止,請符合條件畜禽業者踴躍申請,於期間內向當地鄉(鎮、市)公所農業課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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縣府農業處長張鴻猷表示,本次補助場次74場,補助12項品項、項目包括第二次固液分離機、風扇系統馬達加裝變頻器、污泥馬達、除臭生物製劑、除臭設施、雨污水分離設施、高壓清洗機、飲用水節水系統、省電燈具、廢水處理曝氣機、高床肉豬舍、節水牛床等設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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農業處呼籲,補助名額有限,補助對象應符合下列各款條件:(一)雲林縣轄內領有合法畜牧場登記證書之畜牧場負責人。(二)申請項目三年內未受中央或地方相同補助項目者。(三)申請高床肉豬舍補助之豬場須具有合法使照。請符合上述條件之畜禽業者踴躍申請,受理申請時間為108年4月15日起至108年4月29日止,相關申請資訊請洽農業處畜產科或各地公所農業課。
▲畜牧場肉豬舍高床補助。(圖/雲林縣政府提供)