親民黨立委陳怡潔爆料指出,去年九合一選舉中選會共沒收1,568位候選人保證金,國庫進帳1億4137萬元,提案修法保證金發還與否,取決於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是否違反公職選罷法。專責選政的內政部長徐國勇今(1)日答詢表示,現行用選舉人總數,而政院版本研擬根據各地區投票人數來精算門檻,就會變得比較公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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現行《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明定,參加公職選舉未當選的候選人,得票數不到各選區應選名額除該選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的10%,保證金不予退還。陳怡潔前年底曾提案,是否退還保證金,應取決為候選人在選舉期間是否違反《公職選罷法》規定,並建議內政部研議將沒收的保證金專款專用,用在精進選務工作。
陳怡潔上午在立法院內政委員會關注保證金下修議題,質詢指出但內政部考量防止沒有民意支持者任意參選,耗費國家社會資源,建議加入連署制度雙軌並行。
內政部長徐國勇答詢表示,選舉極為耗費社會資源,考慮整個社會資源使用下,以及各選區投票率也不同,現行規範下修門檻不是不能討論,但考量物價上漲也等同於是下降。
徐國勇說,現行規範用選舉人總數作為分母,未來可以根據各個地區的投票人數來精算門檻,確保每個選區,最後選出來要退還保證金的比例,這就是一個調降,這就會比較公平,也是另外一種考慮方式,現在要修法明定下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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輪到中選會代理主委陳朝建答詢時,一開始他站在備詢台,兀自背誦法條,遭陳怡潔打斷,痛批毫無接地氣,質問中選會想要以價制量,相對影響公平參選,阻礙公民參政。陳朝建接著回答,關於保證金的門檻如何合理調整,會衡酌各國制度。
現行《公職罷免法》第32條規範,參加公職選舉未當選的候選人,得票數不到各選區應選名額除該選區選舉人總數所得商數的10%,保證金不予退還。由於每次選舉投票率近六成,實際投票人數的數字通常比選舉人數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