歐洲又出手改變網路了。歐盟議會已批准對著作權法規則進行全面改革,這將對主要科技企業造成打擊,它們認為這些改變成本高昂且限制言論自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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歐洲議會週二 (26 日) 投票通過批准激烈爭議的變革,讓 YouTube 等平台須對其用戶觸犯的版權侵權行為負責。
類似 Google (GOOG-US) 的 Google News 等網站也可能需要向出版商支付授權費之後,才能引用其內容的摘要。
這項提議普遍遭到科技企業的反對,它們警告,為此需要設立昂貴的內容過濾器,並停止建立與出版物的超聯結。網路運動人士認為,這些改變將導致新聞審查。
在為期 2 年的戰鬥過程中的另一邊是唱片公司、藝人和媒體公司。他們表示,改革是必要的,以更新網路時代的版權保護,並確保他們獲得合理的內容報酬。
這是科技巨頭和歐洲官員之間的最新熱點,他們在壟斷問題、數據保護 (像是 GDPR) 和稅收方面採取了比美國更強勢的作法。
歐洲議會主席 Antonio Tajani 表示,這次投票將「透過建立現代規則來結束現有的數位無政府狀態」。
批評人士表示,該法案中的條款範圍太過廣泛,可能會衝擊到未受版權保護的內容,如引用或模仿。他們警告這項法律甚至可能扼殺網紅議題。
該法案的支持者表示,這些說法被誇大了,反映出法律如何執行的高度不確定性。
谷歌表示,該措施將「導致法律上的不確定性,並將損害歐洲的創意和數位經濟」。
該公司發表聲明指出:「細節很重要,在歐盟成員國即將實施這些新規則之際,我們期待與政策制訂者、出版商、創作者和權利持有者合作。」
University of Southampton 律師兼版權專家 Eleonora Rosati 表示,法庭將在解釋法律方面發揮關鍵作用,「有些概念本來應該是極具彈性的,因此它們留下不少可以解讀的空間,當然,這也為重大的不確定性留下了空間。」
批評該法律的人士認為,法令模糊的措辭將鼓勵科技企業先發制人地避免發布內容並避免聯結到新聞網站,以避免麻煩。
來自德國的歐洲議會成員 Julia Reda 表示,這次投票標誌著「網路自由的黑暗時代」。
週二的投票為該法案立法鋪平了道路,只要代表歐盟成員國的歐洲理事會同意支持。而歐洲理事會已表示將批准該法案,但需要兩年時間才能實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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