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修法三讀 開車者酒駕 同車乘客罰3000元

因應酒駕修法,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修正案完成修法,由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完成三讀。 (圖/翻攝立法院直播)
記者吳承翰 / 台北報導-2019-03-26 16:35:52
立法院副院長蔡其昌今(26)日下午完成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三讀,未來汽車、機車甚至是自行車酒駕均加重罰鍰,法條也新增針對不同交通工具進行分流、同車者共責、情節重大者加裝酒精鎖、懲罰性賠償的條款。未來酒駕者酒測值超過0.25,同車者要處以新台幣600元以上、3000元以下罰鍰,共責條款排除18歲以下、70歲以上、心智障礙或汽車運輸業乘客,交通部長林佳龍表示,修法重點不在罰則的數字,而是製造社會氛圍,讓應酬者能藉此避免被勸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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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次修法另一項重點,是針對不同交通工具處以不同罰則,酒後騎機車初犯,處1萬5千元以上、9萬元以下罰鍰;酒後開車初犯,處新台幣3萬元以上、12萬元以下罰鍰;再犯者,機車酒駕處9萬元罰鍰,汽車處12萬元罰鍰,多次累犯,每次再往上增加9萬元罰鍰;拒絕酒測處18萬罰鍰,拒絕酒測累犯,每次再增加18萬元罰鍰;腳踏車等非動力交通工具酒駕的部分,處600元以上、1200元以下罰鍰,拒絕酒測處2400元罰鍰。

討論了7年的酒精鎖,則採納交通部建議,針對酒駕累犯、拒絕酒測、拒絕酒測累犯、酒駕致傷亡者將吊銷駕照,未來要考照,駕駛車輛需裝設酒精鎖才能再考,未來若駕駛未裝設酒精鎖的車輛或由他人代吹解鎖,處6000元以上、12000元以下,前者當場移置保管車輛;酒精鎖的規格、以及針對不同酒駕情節應裝設多久的酒精鎖等相關實行細則,則由交通部會同內政部研議,訂定日出法案實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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懲罰性賠償法條規定,汽車運輸業的職業駕駛人因執行職務,故意或過失傷害他人,受害者得向業者申請賠償金。

針對酒駕修法,行政處罰方面三讀完成,刑法部分,行政院則預計週四(28)日,於院會中提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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