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名許姓男子在臉書「爆料公社」貼文,指控遭婚紗業者遊說拍1萬多元的「情侶照」,結果卻變成10幾萬元的「婚紗照」。記者實地查訪,該業者除證實有許男消費拍照一事,其餘不願回應,記者致電該公司陳經理,也避而不談,態度相當消極。經查,該婚紗公司疑已解散,若非法營業屬實,恐涉及違反稅捐稽徵法、商業登記法等相關法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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許男指出,過年前與女友在嘉義市文化路逛街,看到有台南「凱驛莎婚紗公司」設攤,上前詢問,經業務人員遊說後,覺得1萬5800元20張的「情侶照」可以接受,遂決定拍攝。許男說,拍完照後隔幾天去選照片,發現拍了300多張,當挑到剩100多張時,業者開始極力慫恿剩下的照片全包,而且不可以單買照片,一定要包套做相本。
許男表示,「根本不打算讓我們選到只有20張,他們派出3位業務輪流遊說我們。真的很恐怖,根本無法走出婚紗店」,挑選照片當天因許男和女友兩人現金不足,業者遂要求以12萬元辦理「零利率」24期分期付款,結果每期要繳5780元,總金額變成13萬8720元,「明明還是有利率啊!」許男自嘲「好傻好天真」。許男指出,再加上其他費用,總金額高達16萬元。
許男說,只是拍個萬把塊的「情侶照」,竟變成總開銷高達16萬元的「婚紗照」。他分享親身慘痛經驗,就是希望提醒大家,「情侶照、全家福或婚紗照千萬別亂買,他就是一個血淋淋的例子。」
台南市攝影商業同業公會前理事長邱錫訓指出,婚紗業者應該做好相關服務,讓客戶滿意,若發生消費糾紛,建議應先找消保官進行協商或調解,而婚紗業者應拿出最大誠意,保障消費者的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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邱錫訓強調,處理消費糾紛事件,婚紗業者態度應積極,要讓消費者能感受到業者願意好好溝通、處理的最大誠意。邱錫訓呼籲婚紗業者,務必遵循內政部婚紗定型化契約訂定的規範,婚紗定型化契約已明確訂定業者與消費者間所有的消費細節、收費方式等,更絕不能有隱性消費的區塊。
邱錫訓也提醒消費者,在簽約前,消費者應查詢該業者是否正常經營?是否為合法公司?在未看到實體店面前,勿輕易於夜市、大賣場等場所,向業務下訂、簽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