攸關台商資金匯回的《海外資金匯回管理及課稅條例》專法,本週將進行跨部會研議,財政部長蘇建榮今 (4) 日表示,專法訂定將從三大原則著手,包括:不能違反洗錢防制、要能促進經濟發展,並且不能讓國內廠商有不公平的感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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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建榮今日率領相關業務單位與九大公股行庫董總,出席財委會進行相關業務報告,受訪時指出,台商資金匯回專法本週將進行跨部會協商,而訂定辦法將從上述三大原則上執行。
媒體報導,目前財政部研議方案,將採取第一年優惠稅率 8%、第二年 10%,較先前的第一年 10%、第二年 12% 分別減碼 2 個百分點,但外傳工商團體仍希望優惠稅率可再進一步下調。
對於優惠稅率是否將採取第一年 8%、第二年 10%,甚至進一步下調,蘇建榮表示,目前的稅率已經比原先版本第一年 10%、第二年 12% 調降,強調會遵從前述三大原則,而且相關資金匯回涉及投資用途與專戶控管,這部份需要與經濟部、金管會進行跨部會協商,財政部將儘快提出相關方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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至於目前是否有台商表態有意將資金匯回台灣投資?蘇建榮對此僅透露,目前已有三家上市櫃的台商跟國稅局相關窗口洽詢諮商,但基於個資保密,不便透露詳細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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