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中央社記者黃國芳嘉義市27日電)嘉義縣議員當選人王焜玄被控涉及多起現金賄選案,檢方今天依違反選罷法起訴,並移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法官認為被告供詞明顯差異,有互相勾串可能,因此裁定羈押、無禁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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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王焜玄涉及賄選,檢警多次傳喚未到,經發布通緝才到案說明,檢方認有勾串共犯之虞,於去年11月28日裁定羈押禁見通信至今;檢方今天偵結,全案依違反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起訴王焜玄,並移由嘉義地方法院審理,檢方日前也依法對王焜玄提起當選無效之訴。
嘉義地檢署表示,王焜玄的樁腳許姓男人等7人於偵查中均自白犯行,請依公職人員選舉罷免法相關規定,減輕其刑。另因其中一名蕭姓被告自白而查獲王焜玄,也請依選罷法相關規定,減輕或免除其刑。
檢方認為,被告王焜玄身為候選人,不思以合法方式競選,竟違反民主機制,以計畫性、集團性方式從事買票賄選,且被查獲後,還企圖透過辯護人影響相關證人及偵辦方向,犯後態度顯然不佳,請從重量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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嘉義地方法院表示,被告王焜玄經訊問後,法官認被告涉嫌重大,且偵查中已刻意規避檢警調查,顯有逃亡之虞。且被告目前已當選,在鄉里中顯然有一定人脈,其供詞與部分被告及證人也有明顯差異,可見有互相勾串可能,因此裁定羈押,但無禁見必要。
嘉義地方法院指出,關於王焜玄樁腳許姓男子、劉姓男子涉案部分,審酌兩人雖坦承部分犯行,但仍與部分證人說詞有所出入,顯有串證之虞,因此兩人均裁定羈押,不予以禁見。(編輯:吳佳穎)108022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