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駕肇事一再重演,造成許多家庭因此破碎,加重酒駕的刑責幾乎成了全民共識,法務部本月初也宣示,酒駕致死擬朝「故意殺人罪」的可行性修法。今(27)日法務部公布修法草案,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者,最低刑度 10 年以上,最高可判處死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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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務部今日公布刑法 185-3 條修正草案,酒駕致人於死者,由現行的 3 年至 10 年徒刑加重至 5 年至 12 年徒刑;酒駕致人重傷則由 1 年至 7 年徒刑加重為 3 年至 10 年徒刑。同時增加「再犯」酒駕致人於死者刑責,本刑為 10 年以上有期徒刑、無期徒刑及死刑;「再犯」酒駕致人重傷者,本刑則為 5 年至 12 年有期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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除了加重刑責外,草案中也增訂「沒收車輛」條款,不管肇事車輛是否為犯人所有,一律沒收,但若有過苛之虞、欠缺刑法上之重要性、車輛為被沒收者生活條件之必要或價值低微等情況,得不為宣告沒收。
此外,此次修法也加入了酒精鎖、戒癮治療等措施,法務部表示,車輛加裝酒精鎖為交通部主管,相關修法由交通部研擬,法務部就刑事程序部分,規劃以此作為檢察官緩起訴條件,或是法官作為緩刑條件。至於戒癮治療部分,酒駕入監者將開辦戒癮班、團體治療,未入監者則由衛福部協助,提供戒癮處遇。最後,法務部也呼籲民間和公益團體共同努力,一起推動反酒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