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年長假過完,該領的獎金領完,二二八四天連假再放完後,許多人醞釀許久的轉職計畫,就將走上最後一步:向原公司請辭。偏偏這最後一步並不好走:公司如果沒留你,你可能覺得自己可有可無,會很受傷;公司如果真的用力慰留你,不管是用人情,還是用加薪,甚至採取負面的威脅恐嚇策略,你也不會好過,一個沒處理好,不但兩面不是人,連談好的新工作都可能出現變數,豈可不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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果不其然,這幾天我周遭頻傳「災情」:
場景一,某甲向長官提離職,長官大發飆:「二月放那麼多假,放完要開始忙了,你竟然給我來這招,太沒道義了吧?」接著拂袖而去,辭呈不批,上班時把某甲當空氣,所有交代全部透過同事轉達,狀況尷尬……
「這樣是要留我?還是要讓我走?」某甲覺得莫名其妙。
最後在某甲堅辭的情況下,長官把辭呈壓到最後一天才批,但同一時間,也刪除了某甲的FB好友跟LINE;換言之,長官跟某甲將形同陌路。
場景二,某乙也向主管提離職,而且很直白地表明「新公司待遇較好」;主管大驚:「對公司薪水不滿意?新公司給你多少薪水?如果我幫你爭取加一些,你能不能不要走?」
「新公司願意加8000元,如果您能幫我加薪,當然留在現在公司,大家都比較習慣……」某乙這樣回覆。
長官沒多說,只是笑一笑。
兩天後,公司真的同意幫某乙加薪8000元,某乙欣然接受,並立即回電告知新公司,因為公司慰留,欠長官人情,所以請辭失敗,無法報到。
神通廣大的新公司主管也不是省油的燈,電話中直接挑明告訴某乙:「你拿我們開的薪水,去換加薪留職,我們等於被你利用了;我告訴你,年輕人這樣做不好,只要我還在這個業界,你再也不用想進入我任職的任何一家公司!」
場景三,某丙提離職,理由是「個人生涯規劃」;她明明準備跳槽,卻宣稱要「回家照顧爸爸」,主管第一時間原本準備批「孝心感人,勉予同意」,但好死不死同業傳來某丙即將赴對手公司任職的消息,主管一怒立刻「准予請辭,即起生效」,連交接期也不給,雖然不像電影裡頭那樣,直接鎖電腦帳號,請警衛「護送」離開,但長官也沒在客氣,隨手打電話給對手公司的朋友,講了一大堆某丙的壞話,「建議」那家公司審慎評估是不是還要聘用某丙……
不過是轉個職,想要好聚好散,真有那麼困難?
個人認為,轉職請辭,有三件事需要特別注意:
一、態度要柔軟客氣,語氣要明確堅定。
不管是因為工作環境不愉快,或是待遇不夠好讓你想轉職,請辭時姿態一定要柔軟,態度務必要客氣,辭呈在長官手上,想要「一吐怨氣」,請再忍一忍,等到順利轉職、新職上任再哈哈大笑還不遲。
但是,為了不讓長官以為你辭職只是喊著玩,或者三兩下就可以慰留成功,你表達時的語氣,必須要明確堅定,讓對方知道你的決心,不致把你的柔軟,誤判成好欺負。
二、想「要」東西就別把話說死,一旦決定「走」就別回頭。
如果你不是非走不可,還存有「只要條件許可就留下來」的想法,建議你不要跟新公司講死,否則極可能出現「兩邊都得罪、兩面不是人」的慘況,像前面故事的某乙,最後留在原公司加了8000元還不算糟,最糟的狀況是「兩頭落空」可就得不償失。千萬記得,每一行的圈子都不大,資深主管流動來流動去,在各家公司有朋友再正常不過,彼此互通有無一點都不難,別以為你的謊言可以瞞遍天下。
相對地,如果你下定決心請辭,建議就以「不回頭」作為前提;也就是一旦承諾新公司,就別輕易毀約,尤其忌諱拿新公司的條件跟舊公司談條件;如果你不是真的想離開,只想談條件,那就先設法談條件,而非直接拋出辭職這一招。
三、對新舊長官都要有「同理心」,別只想著自己。
各行各業圈子都不大,未來行走江湖都「相遇得到」,對新舊公司的主管都應該發揮「同理心」,試著站在他們的角度思考,如何將他們的麻煩減到最低?例如給舊公司主管足夠的找人時間,協助交接培訓新人,而非拍拍屁股就走;而且不管過去主管對你如何不好,最後都維持「感謝再感謝」的基調。
請記得:職場嘛,不一定能多一個朋友,但能少一個敵人,就少一個敵人吧!
●作者:蔡祐吉/職場作家、資深媒體人、企業講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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