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政院於稍早公布政院版草案,於名稱上迴避婚姻、性別等爭議詞彙改以中性的「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為名,但據了解,其內容多以民法婚姻篇、親屬篇雷同,下一代幸福聯盟法律顧問曾品傑呼籲,應回歸去年公投結果,以婚姻以外之形式保障同志權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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回應去年公投結果,行政院必須於今年三月前提出同婚專法草案交由立法院決議,稍早行政院已提出草案版本,名稱既不採用婚姻也不選擇伴侶,而是採用立委管碧玲建議,以「司法院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為名。
下一代幸福聯盟法律顧問曾品傑呼籲,去年公投七百萬票成為民意主流,應採取婚姻以外形式保障同志朋友權益,呼籲行政院應該正視民意,改以「伴侶」、「家屬」等詞彙也能達成實質效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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幸福盟公投行動總召游信義則談到,現在民法婚姻制度無法解決問題,故需要專法補充,去年人民已由公投展現意志,證明同性婚姻概念在社會行不通、恐對社會造成衝擊。
而本次政院提出之「釋字第748號解釋施行法」實質上無解決問題,且於名稱上刻意迴避,但專法不應該採用模糊字眼,且細看內容是直接讓同性婚姻準用民法,更凸顯政府決策的且矛盾與荒謬。游信義強調,專法打迷糊仗恐有愚弄人民的嫌疑,是怕會帶來更多後續問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