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機沾黏土壤掉落路面影響行車安全 五結鄉公所將開罰

▲農機沾黏農田土壤掉落道路上,影響用路人安全及環境衛生,五結鄉公所將開罰。(圖/五結鄉公所提供)
記者李清貴/宜蘭報導-2019-02-20 13:34:33
目前正值宜蘭縣108年第1期稻作插秧期間,部分農機行駛於道路前,未妥善清理農機所沾黏農田土壤即行上路,以致殘留土壤掉落道路上,影響用路人安全及環境衛生,尤其民眾騎乘機車輾到掉落土壤,常造成機車滑倒,導致機車騎士受傷及機車受損事故。為避免類似事件一再發生,五結鄉公所日前邀代耕業者開會,祭出若未妥善清理,導致農田土壤散落汙染路面,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裁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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由於近來農村青壯年外移,農業人力大量流失,形成宜蘭縣農田絕大部分都委託專業代耕業者以大型農業機械進行耕作。而目前正值宜蘭縣108年第1期稻作農耕期間,部分農機行駛於鄉間道路,因為沒有妥善清理農機所沾黏的農田土壤即行上路,導致殘留土壤掉落於道路,影響用路人安全及環境衛生的情形相當普遍,尤其是騎乘機車的民眾經過該路段,輾到掉落土壤,經常造成機車滑倒,重則騎士受傷,輕則機車受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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五結鄉公所為保障用路人安全,發函通知各代耕業者及自行耕作農民於上個月24日召開「農機行駛道路」說明會議,加強與代耕業者與農民溝通,希望在不影響代耕業者作業的原則下,請代耕業者及農民積極配合於田區農機耕作後,於行駛道路前,應先行妥善清理農機所沾黏土壤,方可行駛於道路,以維持路面清潔,保障用路人安全。

五結鄉公所表示,如有因農田耕作之翻耕作業,未妥善清除,導致農田土壤散落汙染路面,將依違反「廢棄物清理法」第27條第2款規定,並依同法第50條第3款裁處新台幣1,200元以上6,000元以下罰鍰,經限期改善,屆期仍未完成改善者,則按日連續處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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