男團「Under Lover」成員胡睿兒,去年5月在明星太太林采緹臨盆之際,爆出夜店撿屍辣妹醜聞,遭北檢檢察官依乘機性交罪起訴,他事後否認侵害女方,稱自己當時「硬不起來」,僅自瀆洩慾,但台北地院不採信其辯詞,今(13)日判處他2年有期徒刑,仍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胡睿兒當時向檢方供稱,與辣妹在你情我願情況下到樓梯間「辦事」,後又改口因對方酒醉嘔吐,慾火全消,讓他根本「硬起不來」,只好在旁手淫解決,堅稱兩人沒有發生性關係,更無違背對方意願,還說如女方身上有精液反應,應該只是「不小心噴到!」
檢方當時比對監視器畫面,雖無法清楚辨識兩人有性交,但發現雙方有上下重疊及搖晃姿勢,且女方表示「感覺有進去」,決定採信被害人說法,認定胡睿兒性侵,去年8月30日將他提起公訴,經台北地院審理,今依乘機性交罪判胡睿兒2年有期徒刑,全案仍可上訴。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慶祝全新 NOWnews APP 上線!好康抽獎大放送,500 項好禮等著您!
iOS版下載
https://apple.co/2Md3EEk
Android版下載
https://bit.ly/2Fw12AW
抽獎活動
https://bit.ly/2W0Deui