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曆春節要結婚 內政部:2月1日前登記

▲新北市各戶政事務所統計,今(1)日共有147對新人完成人生終身大事。(圖/新北市政府民政局提供)
記者林人芳/台北報導-2019-01-28 12:57:01
喜歡挑良辰吉時結婚的民眾要注意了,內政部今(28)日提醒民眾,適逢春節連假,若想要指定春節連假期間做為結婚生效日,可提前3個上班日內,亦即於1月30日至2月1日期間,親自到任何一個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不少民眾喜歡挑良辰吉時當作結婚日,內政部表示,民眾辦理結婚登記,一般會以結婚登記當日為結婚生效日,但若民眾想登記結婚的日期剛好是國定假日,可選擇提前3個上班日內,親自向戶政事務所辦理結婚登記。

不過內政部也說,指定特定的日期生效者,戶政事務所會再依指定日期,完成結婚登記,不受限於行政院人事行政總處規定的辦公日。

另外,內政部提醒,春節連假期間,是否受理預約結婚登記,由各地方政府自行決定。如民眾於春節連假期間想辦理結婚登記,但無法提前3個辦公日內辦理,可先電話洽詢欲前往的地方政府或戶政事務所確認可否受理,以免白跑一趟。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慶祝全新 NOWnews APP 上線!好康抽獎大放送,500 項好禮等著您! iOS版下載 https://apple.co/2Md3EEk Android版下載 https://bit.ly/2Fw12AW 抽獎活動 https://bit.ly/2W0Deui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