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北一名朱姓男子為求復合,除了恐嚇以外,還性侵前女友 2 次並拍下裸照。事後還張貼裸照在女子住處,被新北地院依強制性交與恐嚇等罪判處 6 年 4 個月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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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和朱男在 2016 年 10 月分手,朱男不斷要求復合,但女友如脫了線的風箏回不來了,避不見面。朱男懷疑女友另結新歡, 2017 年 7 月開始傳了不少恐嚇簡訊,還到女友上班地點堵人,讓女子不堪其擾。朱男約女子見面吃飯,被女子拒絕,朱男再度恐嚇。女子害怕對家人不利,不得已只好碰面,沒想到被載回住處 2 度性侵得逞,還強拍下裸照。
朱男見女子不接電話,竟傳裸照恐嚇,「我會讓你的點閱率破萬」,之後又陸續傳了一堆訊息:「我會讓你過的生死不如的生活」、「我會從你身邊的人下手」還傳子彈並祝女子情人節快樂。甚至還到女子母親住處的社區張貼裸照,並標記「專騙男人、注意金光黨」等字眼。
女子憤而提告,朱男否認一切指控,但法院不採信。依恐嚇危害安全、無故竊錄他人身體隱私部位、誹謗及強制性交罪判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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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女子遭性侵以外,裸照還被前男友四處公布。(示意圖/NOWnews 資料圖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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