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管會本周宣布所有上市櫃公司今 (2019) 年 5 月需要強制公布員工薪資,無非希望企業重視薪資問題,上市櫃公司若被外界指控為低薪或血汗公司,證期局局長王詠心甚至說「不揭露股價就會大跌」,這措施固然立意良好,但是,靠這招想要搶救台灣的低薪問題是否真的有效值得商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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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行政院主計總處於今年 1 月發布的薪資統計顯示,雖然受惠於景氣復甦及廠商調薪,去年 11 月全體受僱員工經常性薪資為 41,249 元,年增 2.56%,年增率已經連續 12 個月突破 2%,但由於物價飛漲,去年 1 至 11 月「實質」經常性薪資為 38179 元,依然沒有超過 2001 年同期 38320 元的水準,薪資成長幅度趕不上物價攀升的速度,難掃薪資倒退 17 年的陰霾。
為解決低薪問題,今年 5 月起,所有上市櫃公司都要在「公開資訊觀測站」公布全體員工平均福利費用、平均薪資費用、同業平均數比較等資訊,屆時,薪資過低的公司、小氣老闆將無所遁形,而且投保中心也會介入了解,如果上市櫃公司不揭露,或是揭露不實將受罰。
其實,上市櫃公司公布員工平均薪資之前在立委要求下早已實施,但主要是公布前 50 名與後 50 名的公司,而且後 50 名的公司名稱不會顯現。
以去年 6 月底公布的上市公司 106 年度「平均員工薪資費用」來看,排序前 50 名公司的員工年薪平均約 144.3-287.5 萬元,以電子業、半導體業為最大宗,舉前五名為例,分別為:聯發科、和泰汽車、鴻海、鴻準、創意電子。但是,後 50 名公司的員工年薪平均卻只有 30.6~48.1 萬元,雖然後段班公司的名稱未公布,但產業別多為觀光、鋼鐵、電子零組件、光電、紡織、食品等服務業或批發零售業。
但是這樣的揭露,低薪問題並沒解決,被外界歸因於低薪企業沒有全然現形所致,於是這次強制要求全部公司公布員工平均薪資,而且是不論排名前後、表現好壞,公司名稱都要揭露。
依照主管機關的出發點,是希望讓上市櫃公司薪資透明化之餘,可以透過社會監督的力量、輿論,讓薪資低於平均水準的公司可以向上提升。此舉真的有效嗎?
公布「平均」薪資的平均值概念,低薪者會被高薪者拉高平均,對外揭露的數字一樣可以很漂亮,傳統產業的薪資也難與科技業相比,就算有比較「同業」的平均薪資,然而就算相同產業,每家企業規模不同、營運狀況不一,中小型公司怎麼與龍頭公司比肩,這些因素在在都需要思考、再議,更遑論以此為基礎,是否真的能打破低薪困境?
事實上,台灣從以前被稱為亞洲四小龍、台灣經濟奇蹟的年代,到現在的低薪國家,冰凍三尺非一日之寒,要打破實質薪資停滯的低薪困境,最重要的是需要產業轉型,台灣原本身為世界的代工廠,但大陸崛起成為世界的市場,低價搶進台灣的代工體系,台灣產業競爭力日漸式微,台灣低薪的宿命難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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整體來說,台灣低薪的問題,如果老是想靠「上市櫃公司公布薪資、公務員調薪」來帶動,恐怕將只是空包彈政策,要解決低薪,最終還是要回到經濟,對內要改善投資環境,讓外商、人才願意進來,對外,台灣無法迴避開放的課題,市場餅做大了,經濟好了,什麼問題自然都解決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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