行情曝光!管中閔寫稿賺外快 他透露「拿5萬只算C咖」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遭爆出時任馬政府閣員期間,曾匿名幫《壹週刊》寫文章領稿費,獲取年薪約 65 萬元報酬,遭到監察院彈劾。(圖/中央社資料圖片)
編輯中心/綜合報導-2019-01-17 08:32:52
台灣大學校長管中閔遭爆出時任馬政府閣員期間,曾匿名幫《壹週刊》寫文章領稿費,獲取年薪約 65 萬元報酬,遭到監察院彈劾。其月酬 5 萬多元羡煞許多記者,不過曾擔任中時主筆的知韓文化協會執行長朱立熙則透露:「管爺這種酬勞僅算 C 咖主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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根據《自由時報》報導,曾擔任過《中國時報》主筆的知韓文化協會執行長朱立熙在臉書 PO 文表示,自己也曾在 1989 年至 1993 年間擔任中時「專任主筆」,而針對管中閔的新聞,他認為「主筆拿管這種酬勞只能算 C 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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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監察院 15 日通過台大校長管中閔在公職期間違法兼職之彈劾案。(圖/記者王鼎鈞攝 ,2019.01.15)

朱立熙在文中指出,報社主筆有分「專任」及「兼差」性質,管中閔這種兼差算是「社外主筆」;而「社外主筆」又依等級不同,分為 A 咖、B 咖、C 咖。朱提到,像是監察院前院長王作榮就屬於 A 咖,又例如財政部前部長王建煊,以及前監察委員、大法官王越欽等人則算是 B 咖。至於知名國際關係學者劉必榮和管中閔則屬於 C 咖。

朱立熙透露,就他了解,當時中時給 C 咖的月酬約在 2 萬至 5 萬之間,若是有寫社論,則每寫一篇報社再給 1 至 2 萬元。朱表示,社外的兼差主筆坐擁高薪並不稀奇,此為報社老闆的「養士手段」;而管中閔利用兼差寫稿,趁機吹捧自己,也並非第一人,只是如今搞到全天下皆知,也只能怪自己「偷吃不擦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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