立委段宜康11日在臉書貼文,指台南市議會議長郭信良曾被控收700萬元喬官田鋼鐵環評案失敗,最後獲判無罪,質疑是否沒喬成功就不算貪污,「如果這樣,高志鵬為什麼有罪?」;郭信良在臉書回擊,段委員要打人之前要看打的對不對,並請段宜康調一下新潮流力挺的市長,他擔任立委時在處理崑陵山安樂園開發案的新聞報導與判決文;郭信良與新潮流及選舉恩怨的戰火開始燒向黃偉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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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信良不甘示弱,也在臉書回擊。(圖/記者陳聖璋翻攝自臉書)段宜康臉書貼文,「法官的意思是:的確收了前金喬事,但事情沒辦成,人家當然不肯再付後謝。因為確實去喬了,只是沒喬成,所只算辦事不力,不算用「詐術」;因為沒喬成,所以也不叫做貪污?「官田鋼」付了700萬當寃大頭。各位委員、各位議員,本事這樣大,怪不得他會當議長;這真是法院認證的民意代表福利大放送!免罪模式教學:承諾喬政府機關 + 先收前金(拉到最高)+ 必須去喬(否則變詐財)+ 喬不成(否則變貪污)= 無罪。如果這樣,高志鵬為什麼有罪?高委員收50萬去坐牢,郭副議長收700萬變成議長。」
貼文附上一則郭信良「官田鋼鐵環評案」的新聞,報導內容指郭信良向官田鋼鐵陳姓榮譽董事長、汪姓董事長告知,將協助疏通市府環保局,讓官田鋼鐵環評案通過,陳、汪兩人同意支付新台幣1200萬元。
然而,官田鋼鐵支付700萬元後,環評案仍未過關,郭信良未再取得餘款500萬元;檢方認定郭信良已違反《貪污治罪條例》利用職務上機會詐取財物罪,之後一、二審皆獲判無罪,檢方上訴最高法院仍被駁回。
台南地方法院一審認定,官田鋼鐵確有委託郭信良處理抗爭事宜,但郭信良未利用職務詐財;台南高分院認為,陳、汪兩人同意以高額報酬委託郭信良處理環評案,係綜評當時整體局勢之結論,非因郭信良施用詐術。
郭信良傍晚在臉書回擊,「段委員要打人之前要看打的對不對,參與政治會受到很多不同的迫害,我和志鵬都是,而志鵬的案子是判決不公,我想志鵬委員也都親自說明過了,但段委員絕對不能張冠李戴,企圖利用立委聲量抹黑我,栽贓我,只因我不是你們新潮流要挺的人,我的案子被判無罪這是確定的,段委員可以利用新聞報導或判決書斷章取義來傷害我,那麼請段委員也調一下你們新潮流力挺的市長,他擔任立委時在處理崑陵山安樂園開發案的新聞報導與判決文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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郭信良也附上一則崑陵山安樂園開發案的新聞報導,報導指出,「台南地檢署調查發現,劉來欽的女婿蘇國課為了墓園開發案,涉嫌向台南縣府官員行賄,前後還拿了三百萬元請民進黨籍立委黃偉哲向營建署關說墓園的開發申請案。因此檢方以貪污罪嫌將黃偉哲及他的助理李信輝起訴。
黃偉哲出面澄清他只是向營建署關心進度,沒有施壓,而且最後申請案並沒通過,他也是在事情過了一年半之後,才收受對方的政治獻金,並沒有對價關係。黃偉哲還說,當初收了政治獻金,除了開 立收據,後來發現那是虧損企業後,還退還了其中75萬元,如果真的是收賄,根本不需要這麼做。不過黃偉哲也表示既然被起訴,就會坦然面對司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