民進黨前立委高志鵬涉貪10日入監服刑,但過程遭疑藉故拖延,高志鵬委由辦公室發出聲明澄清說,2日下午才收到判決書,但北檢卻諭令4日上午10點即入監服刑,諸多公務交接時間太過倉促,並且要安排母親照顧及與律師討論判決諸多矛盾不當之處,才會依法兩次申請延緩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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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志鵬辦公室聲明全文如下:
近日因個人問題造成社會紛擾深感抱歉!針對這起司法案件,引起外界諸多疑慮與說法,委由辦公室同仁代為發表此聲明:
身為法律人、政治工作者,我絕對尊重司法判決坦然面對,但這個案子對當事人的我來說,實有諸多疑慮。未來我還是會傾全力依循法定程序,替自己捍衛辯駁洗清罪名。
這個案件起因於助理收錢然後推給老闆,導致我官司纏訟多年,對我來說是不可沉重之痛,身為律師的我,總覺得最終會獲得無罪判決,沒想到12月26日我看了媒體報導,才知道我已經被最高法院判決有罪,令人相當錯愕!同日我也只知道判決結果並不知道判決原因,導致後續很多事情一團混亂。今日媒體形容高志鵬二度放檢調鴿子並非事情全貌,在此必須重申,身為法律人志鵬絕對尊重司法,不逃避不推諉,但也請容許解釋這中間的過程。
12月26日媒體報導判決有罪,但直到8天後,1月2日下午才收到判決書,也才看到判決理由,進而知道審判長是誰?這過程媒體都比我還早知道,也都做了一些分析。
1月2日下午才收到判決書,但台北地檢署諭令我必須於1月4日上午10點即入監服刑,這過程等於我只有一天多的時間必須處理好所有事情,其中包含身為三重立委必須處理辭卸立委職務、拜託立院同事務必協助照顧三重選民、選區服務案件的整理、手頭上未完成議案的交付、國會辦公室的結束以及有許多同仁因我而失業,我也必須為他們安排好接下來的去處;此外,男籃SBL委員會召集人主責工作移轉、新北市體育運動志工總會等許多在公領域負責的職務,都必須在短短一兩天內趕緊找到對的人交接,好讓各項公共事務的推動不會因為我入監服刑而中斷。最後,還得安排老母親未來幾年的照顧細節,並與律師討論判決的諸多矛盾不當之處、後續要如何處理等事務;諸多事項得同時處理,但能夠交接與善後的時間實在有點太過短促,因此我才會依法陸續在1月3日與1月7日由律師遞件申請延緩執行,並表達1月15將會自行到北檢報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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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段時間我每日上午都到派出所報到,兩度申請暫緩執行,絕對不是要故意拖延或逃跑,純粹是希望爭取一些時間,能在這20天內將所有事情安排妥當,並爭取訴訟上應有的基本權利。就連今日我也是在家裡安頓母親照顧事宜,決不如外界所說惡意拖延,但不料暫緩執行被駁回,無法等到1月15日再自行報到,以至於今日讓調查官親自上門浪費了社會資源,實不是我本意,真的深感抱歉!
事發突然顯得一團混亂,很多地方做得不夠完美還請各界諒解,願一只聲明稿能讓紛擾暫時落幕。這段期間志鵬收到許多支持和鼓勵,也讓我更有勇氣面對接下來的路,對於給我溫暖的這些好朋友們,志鵬銘感五內,我會坦然面對沉潛思考並努力爭取應有的權益,務必讓自己洗刷罪名獲得清白,以感謝支持者一直以來對我的無悔付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