華映已聲請重整 依規定必須下市 就看法院裁定時程

▲華映10億元保證本金遭退票,今(8)日下午在證交所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說明。(圖/截取自證交所影音傳播網)
記者顏真真/台北報導-2019-01-09 10:16:18
華映驚傳跳票10億元,由於已向法院聲請緊急處分及重整,金管會表示,根據「台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規定,如果公司聲請重整,無論法院核准或駁回,只要裁定後,依規定就是要下市,但若公司重整成功,仍可以重新依規定申請上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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華映去年12月13日驚爆財務危機,向桃園地院聲請重整及緊急處分,1月8日再爆出跳票10億元,華映隨即召開重大訊息記者會,華映發言人黃世昌表示,公司與台灣銀行簽有短期借款額度,並提供10億元本票保證,台銀因公司聲請重整而通知債務立即到期,進行本票提示,以致於出現退票,接下來將會積極展開協商後續清償,並具狀請求法院盡速裁定准予緊急處分以及重整。

不過,金管會證期局指出,聲請重整代表公司營運出現問題,依據「台灣證券交易所營業細則」規定,公司只要聲請重整,無論法院准駁與否,只要裁決就必須終止上市。不過,由於華映同時聲請緊急處分及重整,先前是緊急處分遭駁回,重整則尚未裁定,因此股票尚未下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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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外,證期局表示,華映要下市前需依規定先暫停交易、對外公告40天,並對外公告最後交易日。不過,如果法院裁定准許公司重整,營運狀況經重整後恢復正常,仍可重新依規定申請上市。

證期局也提到,華映由於長年財務狀況不佳,2012年5月起即打入全額交割股,買賣股票交易要預收款項,2013年5月進一步採分盤集合競價,即每30分鐘以人工撮合1次,而華映今日起併案續列全額交割股、續採分盤集合競價交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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