高志鵬遭判刑失去立委資格 中選會:3月16日補選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最高法院判決貪污罪定讞,27日在立法院召開記者會宣布辭去立委及中常委職務。(圖/記者葉滕騏攝,2018.12.27)
記者呂炯昌 / 綜合報導-2019-01-04 17:41:11
民進黨立委高志鵬被控在2007年間,向國有財產局副局長請託、關說,並從中收取50萬元,遭台中高分院判刑4年6月定讞,褫奪公權4年,等於失去立委身分。中選會今(4)日表示,將於3月16日舉行立委補選。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選會表示,4日舉行委員會議,會中討論通過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訂於3月16日(星期六)舉行投票。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中選會表示,第9屆立法委員選舉,新北市第3選舉區選出之立法委員高志鵬,因涉案經臺灣高等法院臺中分院判處有期徒刑4年6月,褫奪公權4年,並經最高法院駁回高委員上訴確定,內政部於108年1月2日註銷其立法委員名籍,並以最高法院判決確定之日(107年12月26日)生效,立法委員補選依法應於108年3月25日前完成補選投票。

中選會表示,第9屆立法委員臺南市第2選舉區、彰化縣第1選舉區及金門縣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前經該會第523次委員會議決議,定於108年3月16日舉行投票,考量補選完成期限及簡併選舉考量,該會今日委員會議討論通過第9屆立法委員新北市第3選舉區缺額補選投票日期訂為3月16日與上開3個立法委員缺額補選同日舉行投票,投票起止時間為上午8時至下午4時。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

我是廣告 請繼續往下閱讀